2016年内蒙古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25号)高职高专第二次

2016-07-29

  现将高职高专批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投档分(即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在高职高专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其中农学类、牧医类、烹饪类、汽驾类、机电类、蒙牧医类、化工类、幼师类、医学类、采矿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60分),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

  二、网报志愿时间(时间如有变动届时通知):

  1.预计7月29日下午15:00开始填报志愿;16:30后已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删除志愿;16:40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

  2.16: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17:00   30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8:00    其余考生(即300分以下)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三、本次填报志愿所用计划见“高职高专第二次网报计划统计(网上填报志愿专用)”,并须注意其中的特别要求。

  四、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2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