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7年高考报名注意事项
2017年高考报名即将开始,考生填报信息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考生需要牢记本人设置的登录密码,为以后信息查询、修改、确认以及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不得向他人泄漏。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漏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2 具有农业、牧业家庭户口的考生,其考生类别应选择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其他考生选择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
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是否按农业、牧业家庭户口对待。
3 考生须正确选择自已的报考类别和外语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总分计算。
4 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和拟报考的院校及专业,选择相应报考类别。
5 体育类考生报名时要选择体育专项名称;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考生报名时要选择与本人取得资格的证明材料相符的专项测试项目。从2017年起,对体育类考生的体育测试将不再包含专项测试。
6 只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不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其填报的考试类型应选择“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的考生应选择“高职班”;五年制高职转段的考生应选择“三二分段”;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的考生应选择“职教师资”;报考特殊教育的考生应选择“单独考试”;其他考生应选择“秋季统考”。
7 由就读学校组织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选择“学校报名”,其余在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选择“招办报名”。
8在区外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在预报名时填写相应等第成绩,现场确认时出示成绩报告。
9 预报名时,考生依据已经取得或具备的政策性照顾项目选择相应考生特征,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未选择的视为放弃政策性照顾,报名结束后不予受理。
高考加分政策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从2015年起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招考委〔2015〕2号)执行。优先录取按教育部年度招生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对拟享受体育类、奥赛类、科技类和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类等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所提供的加分材料反映的时间必须是2015年1月1日前。对拟享受军人类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条件。
10 有意向在录取时参加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农牧区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录取的考生,预报名时须选择相应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未选择的视为放弃该项目录取资格审核,不能参加该项目录取。此类考生的报考资格,暂按2016年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