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甘肃省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2017-04-28

  甘招委发[2017]9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高校: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甘肃省关于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2017年我省面向贫困地区实施的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现将《甘肃省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要联合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核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力度,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学籍信息真实、准确,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准确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高校对资格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资格,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公示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等。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要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方式,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调查,并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和教育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

  三、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加强专项计划实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纪律条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违纪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让考生和社会及时深入了解各类专项计划的政策内容、资格认定流程、录取原则等信息,鼓励优秀学生踊跃报考。有关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专业覆盖面,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求,要对专项计划学生入校后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优化资格审核程序,切实把这项惠及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甘肃省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