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候选考生名单公示

2017-06-02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东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简章》,我校根据考生材料初审及专家评委资格初审意见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候选考生。现将候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考生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候选资格。公示期到6月5日17:00截止。电话:024-83687392、23891272(传真)。

  一、候选考生名单(点击查看)

  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录取原则

  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农村单独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说明:对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浙江公布的2017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理工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