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审核通过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和《重庆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现将重庆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5月27日-6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023-65102370、65102371,zhaosheng@cqu.edu.cn
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方式:023-65106714,cqujw@cqu.edu.cn (仅限投诉举报)
公示合格方具备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录取时,在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市为特殊类型招生参考线)的基础上,我校将依据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Home/ContentPage?ID=1481%20&KeyWord=zhaoshen&menuID=1),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申明:我校严格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资格造假或与教学司〔2021〕3号文件要求不符者,取消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附:重庆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审核通过名单公示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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