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初审通过名单公示
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广西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要求,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初审通过考生名单。现将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6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校反馈: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以实名方式向我校教务处及纪检监察室反映。最后入选名单以教育部阳光招生网上公示名单为准。
联系电话:
广西大学教务处 0771-3232999
广西大学纪检监察室 0771-327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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