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自治区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精神,2015年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部分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为切实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专项计划
(一)生源地区。国家专项计划生源地区为国家确定的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旗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共计31个旗县。
国家确定的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旗县共有8个,分别是: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化德县、商都县和兴和县。
国家确定的我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共有23个,分别是:武川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库伦旗、奈曼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卓资县、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和正镶白旗。
(二)报考条件。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考生具有属于国家确定的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旗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同时具有对应旗县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且实际就读满3年,并在当地参加高考报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此类专项计划。
(三)批次安排。国家专项计划本科专业列入本科提前B批,高职(专科)专业列入高职高专批。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将此计划和其他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高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
(二)生源地区。以下80个旗县为高校专项计划生源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陈巴尔虎旗、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霍林郭勒市、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开鲁县、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二连浩特市、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多伦县、丰镇市、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五原县、磴口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和额济纳旗。
(三)报考条件。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上述实施区域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上述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同时具有对应地区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且实际就读满三年,并在当地参加高考报名,均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户籍地区范围(实施区域的农村),并于4月20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四)工作进程。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三、关于地方专项计划
(一)招生高校。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高校为自治区所属重点高校。
(二)生源地区和报考条件。全区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地方专项计划。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地区的考生,执行高校专项计划类似情况的户籍地确定办法和相关要求,若户籍地在农村,也可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三)批次安排。本科专业列入本科提前B批,高职(专科)专业列入高职高专批。
四、资格审查
(一)各地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审核户籍、学籍等的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等真实准确,严防资格造假。
(二)上述相关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在5月25日前完成本地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的资格审核,通过办公平台分类报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上报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生所在毕业中学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分旗县、分毕业中学公示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考生名单。其中,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考生经相关高校考核并取得入选资格后方具备填报该专项计划志愿资格。
(三)地方专项计划资格考生的审核以相关报名信息为准。
五、填报志愿与录取
符合上述三类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填报志愿。有关高校依据考生投档总分和所报志愿择优录取。
(一)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不予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经多次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经与相关院校协商同意后将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