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农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实施,并在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招生省份、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四川省
招生计划:60名
招生专业:林学、园艺、农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生物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生物学、草业科学、市场营销、英语、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英语、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专业文理科生均可报考,其余专业仅限理科生报考。
三、报名条件
考生符合201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考生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优先。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5日以前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检查无误后,再下载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或照相)上传材料。
3.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A4规格),于2015年5月1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号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625014)。信封显著位置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材料”字样。
(1)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
(2)经中学审核盖章的中学成绩认定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1份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请认真检查报名材料,对报名材料不齐全、不一致者,不予审核。
五、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
1、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每位考生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拟定具备录取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考生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川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请考生上网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六、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须依据本省(市)设置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学校及专业志愿。
七、录取
1、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本科第一批同科类省定录取控制线。如录取未满额,学校可向相应省(市)教育考试院申请降分录取(不低于本省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线)。
2、我校将遵循按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3、本项目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其他同学享受同等待遇。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835-2882217。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报名材料,并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号
收件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 编:625014
联系电话:0835-2882501,传真:0835-2882211
网 址:www.sicau.edu.cn或zs.sicau.edu.cn
十、本简章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