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矿业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
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2016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招收一定数量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品德良好、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按照教育部要求,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计划名额106人,招生专业为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我校6月份将根据申请情况和考核结果公布各省(市、区)计划招生人数。
二、报名条件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同时具备下列各项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在数学、物理或化学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理科高中生。
三、报名程序
考生于2016年4月25日前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打印、上传报名材料。考生无须邮寄报名材料。我校通过报名系统网上评审考生材料,请确保上传的材料清晰、真实。
四、选拔程序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学籍和户籍审核的结果,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6月3日左右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矿业大学招办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时提交的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一步审核评价,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并于6月底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本校招办网站进行公示。
五、录取原则
凡取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我校投放的专业招生计划和本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单独填报志愿,对于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根据考生志愿分布设定专业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投档分后进行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按照数学和英语两门课高考分之和排序。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视其专业意向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六、资助办法
对于以农村单招形式被我校录取的优秀考生,学校给予一定的资助、补贴:
(一)奖学金
高考分数超过(含)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50标准分的,给予全额奖学金(即免除在我校本科就读期间学费);高考分数超过(含)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0标准分的,给予半额奖学金(即在我校本科就读期间学费减半)。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6年10月31日之前向招生办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此奖学金。若学生入学后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发生违纪行为等,则自当学年起取消其奖学金;若无不及格及违纪行为,则于下学年初发放上学年奖学金。
(二)交通补贴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产生的户籍地至我校的往返路费,凭车票按照我校财务制度予以报销,考生须于2016年10月31日之前至招生办公室办理。
七、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上述选拨程序和录取办法,规范操作,加强过程管理,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电话:0516-83590270。
八、其它说明
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并通报其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umt.edu.cn
电话:0516-83591555
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调整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