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以自主招生方式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户籍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地区按省级招生部门公布地区为准。
申请条件: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成绩优良。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40人,均为理工类,招生专业计划如下:
科类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理工类 |
资源勘查工程 |
8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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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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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储运工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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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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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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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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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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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0 |
注: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最终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流程
1.申报方式:考生于2016年4月7日至4月25日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注册后,根据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校长签字、盖学校公章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只允许选报我校普通自主招生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一项,否则将按普通自主招生对待。
2.考生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限报3个专业。
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其中成绩信息、综合信息由毕业高中审核,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系统提交。
纸质材料须2016年4月25日前(以寄出的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收(邮政编码:102249)。信封请注明“高校专项”。
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报告(800字左右,重点阐述个人成长经历,感兴趣的专业领域、进入高校之后的设想等,可直接由系统打印出来);
(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及考生本人页);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所在中学盖章);
(6)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所在中学盖章)。
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网上报名材料和完整的纸质报名材料缺一不可。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保留重要原件。
考生所在中学须提供推荐材料,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必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加盖中学公章。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招办根据招生章程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初审名单公示:2016年5月30日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和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网上查询初审结果。
3.专家评审:经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审核,户籍、学籍资格通过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考生在校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个人陈述以及学科竞赛获奖项等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4.入围资格认定: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评审成绩,择优按不超过计划数的3倍拟定考生名单,并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5.名单公示: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学校将入围合格考生名单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6.高考志愿填报:入围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志愿填报时应按照生源省级招生机构要求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填报到相应批次中,根据所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单独填报专业。未按照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资格。
7.录取方式:入围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体检合格,学校将根据“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往低分择优进行专业录取,计划录满为止。对于生源不足的省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专项计划调入生源充足的省份。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含)以上。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2.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10-89733105
3. 若考生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若考生所在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中学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并按教育部3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733245,传真:(010)89733079
学校网址:http://www.cup.edu.cn/
本科招生网址(含专业介绍):http://www.cup.edu.cn/bkzs/
电子信箱:sydxzsb@cup.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102249
七、本招生简章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