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北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考条件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00人,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类)包括林学、地理信息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机械类(机电)、电气类、交通运输类、机械类(车辆)、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我校将根据各省资格考生报名数量和入选资格考生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高考成绩公布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报名程序
考生须在2016年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东北林业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考生确认申请表填写无误后下载、打印,并须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学籍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的申请表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中版本号一致;
(2)《个人自述报告》。要求使用A4纸由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名,报告内容应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个人成长体会、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及未来规划等,字数在1000字以内;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籍所在中学公章;
(4)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考生须准确、详实填写《申请表》和《个人自述报告》,并将《申请表》、《个人自述报告》、获奖证书、身份证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确保图片完整清晰。
四、入选资格认定
我校组织专家成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审查工作组,工作组对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并对考生《申请表》、《个人自述报告》、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得奖励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于6月初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志愿填报
报考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
六、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参考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七、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新生报到环节学校将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相关信息。
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2190346
申诉电话:0451-82190321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nefu.edu.cn
九、其他说明
本简章经东北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