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一)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学生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二、身体基本条件
(一)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无纹身、刺字。
(二)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三)无色盲、色弱,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性格开朗、情绪稳定。
(三)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学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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