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飞行学员选拔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 自荐条件
(一)年龄、文化条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文凭。
本科二年级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且成绩优良(主课无不及格)。
(二)身体条件
身高:165—185厘米;
体重:52KG以上;
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1.0(E字表为5.0)以上;身高178-185厘米的,不低于0.8;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
色觉:无色盲、色弱。
体征:无文身、刺字。
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
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
有慢性胃肠病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有口吃(结巴)者;
有梦游症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啮不良者;
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明显斜视、做过眼睛角膜手术者。
(三)心理品质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本人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参加宗教组织进行活动者;高中和大学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报考态度:学生自愿。
二、大学生飞行学员享受的相关待遇
已签署就业意向合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空军招飞录取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与相关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定向培养的国防生,参加空军招飞属于和约范畴。
被录取的本科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参照军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职务等级、工资档次和军衔工资按军队院校初级指挥专业本科毕业学员的标准确定。学员在校期间不授予军官军衔,享受军衔工资和定期增资。经过空军航空大学为期两年的军事基础训练,政治、航空理论学习和初、高级教练机训练,合格者空军飞行院校颁发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毕业证书,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成为我军具有双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大学生飞行员,毕业后,职务等级按正连职确定,优秀学员按副营职确定,并授予相应军衔,分配到军队航空兵部队任职。
被录取的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由空军航空大学按初级教练机飞行学员标准确定学员津贴,享受航空飞行任务津贴。毕业后任命为副连职军官,授予中尉军衔。
飞行人员职级根据飞行年限一般可由副连职(正连职)逐步晋升至副师职(正师职),根据本人情况和工作需要,有的将培养成高级指挥员、将军,有的将成为高级科技人员。
飞行人员是国家和军队的宝贵财富,享有较高的政治待遇和社会荣誉。由于飞行职业的特殊性,飞行人员享受除现役军官待遇之外的特有待遇:工资待遇明显优于地面军官,由职衔、飞行等级、飞行小时补助金等若干部分组成。国家规定飞行人员有较高的伙食标准;每年可享受身体健康疗养一个月;飞行人员结婚后,配偶即可随军,随军后优先安排住房和工作,没有随军的每年安排探亲假一次;飞行人员的子女参加地方高考、中考,凡符合空军院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录入到空军院校学习。
三、其他问题
(一)大学生飞行学员的培养方向
为空军在二十一世纪选拔和培养出双学士学位飞行员,培养空军未来的高级指挥人才、管理人才和科学研究人才。
(二)大学生飞行学员的培训时间、阶段、课程
飞行学员从入校到毕业需要2年时间。
首先进行基础教育训练,时间为2个月。主要是使新学员应具备相应的飞行知识和体质基础,内容包括航空理论、跳伞救生、航空体育等课程。航空理论课程主要有空气动力学、飞行力学、空中领航学、空中射击学、航空气象学、飞机构造、航空发动机等。
尔后是飞行专业训练,时间为1年10个月。主要进行飞行技术训练。飞行技术训练分别在初级教练机和高级教练机上进行,学员主要进行飞机基本驾驶技术的系统训练,毕业时达到熟练掌握飞行基本驾驶技术的水平。
(三)停飞后安排
飞行员必须接受正规的训练、严格的筛选和艰苦的磨练。所以在学习期间,有的学员会因某方面的原因(如身体发生变化、掌握飞行技术困难等)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而停飞,这是难以避免的。
普通高校本科生飞行学员因身体、技术、心理品质等原因停飞的,具备地面军官条件的,可直接任命为地面军官。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适当考虑本人意愿和家庭生活基础,主要安排到空军部队、院校等单位工作。因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原因停飞的学员,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和安排。
普通高校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因身体、技术、心理素质等原因停飞的,按照具体情况颁发结业或者肄业证书,根据空军建设需要,充分考虑本人意愿,可以退伍回原普通高等学校(保留学籍2年)继续完成学业,或安排转入空军相关院校完成本科学业后,分配到空军部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