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高中生中选拔飞行学员的十个环节
一、报名推荐:
考生根据五项条件(自然条件、身体条件、心理品质条件、政治条件、文化条件)自我对照,自愿报名,经班主任推荐后,填写摸底表。
各中学要对符合招飞条件并有意向报名招飞的考生发放“学校对招飞报考学生身体摸底表”和“初检表”(共两页,等同报名表,该表也可以在空军招飞网下载;摸底表由中学负责填写,初检表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其他各项由招飞工作人员在初检时填写),并以学校为单位填写“二〇一〇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院报名推荐表”,在规定时间报送到各区县招办汇总。
二、预选上站(初检):
考生持“初检表”和身份证、学籍档案(学籍卡复印件并盖上中学章)在规定时间到规定的地点上站预选,路费自理。
空军招飞选拔中心预选组对考生进行身体心理素质初检,并对其进行政治和文化情况进行初审,合格者发给“招飞准检证”。
地点:浦南医院(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388号)。
时间:11月5日下午和11月6日全天,具体安排通知另发。
三、文化初选:
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对取得“招飞准检证”的考生进行文化初选,科目一般为数学和英语。成绩不合格者及未参加者不再参加下一步的检测选拔。时间一般为12月份。
四、全面检测:
经预选和文化初选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检测站接受全面检测。一般是在南京选拔中心进行检测,通常为4天时间,安排在春节之后进行,全面检测于2010年4月底之前结束。
招飞全面检测的程序和主要内容是:按照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政审询问谈话的顺序,由空军体检、心理选拔和政审专业人员,依据有关招飞标准、条件,对考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和政审询问谈话。
检测实行单科淘汰,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就不再进行下面的检测。
五、政治审查:
招收飞行学员必须把政治条件放在第一位。政治审查主要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专业人员负责,学校和各级公安部门配合。政治审查,按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飞行学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和空军有关政审工作的规定,重点是确实弄清考生的校内外现实表现、报考动机和报考态度,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以及关系密切亲属的重大历史、现实问题。
政审时间一般为3-5月份。
六、身体复查:
身体复查是在全面检测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个别体检易变项目和个别考生进行的重复性检测,主要是通过录取前医学观察,查验考生身体有无变化,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考生入校后身体复查验收质量和合格率。普通高中生招飞复查时间一般安排在高考一周之后。
同一个人在不同的生理状况下,检测的指标会有很大差异,尤其是转氨酶和血压,因此考生要注意劳逸结合,有良好的身体状况接受选拔。
七、文化考试:
招飞对象全面检查和政治审查合格后,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须为英语)。考生要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和心理状态,参加高考,发挥出应有的水平。
八、集中选拔:
2010年7月中旬前,空军招飞局在北京对全面检测和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对象进行政治、体格、心理素质和文化全面选拔。
九、审批录取:
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飞行学员实行提前单独录取。
军区空军招飞部门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此制定招飞录取实施方案,报经空军统一集中审批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即对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政治、身体、心理品质等方面都比较好的考生优先录取;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等项均属合格边缘的考生,不予录取。协同省(市)招生部门(或有关高等院校)办理录取手续,下发录取通知书。
十、入校复查:
被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要求,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入校后,由空军体检医务人员,对新学员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后,不符合飞行条件的,退回学前所在地。符合飞行条件的,在校学习、训练三个月后,达到要求,取得学籍、军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