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航空大学在北京招飞五方面要求
来自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消息, 201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将在京招收飞行学员。12月14日至18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所在中学报名。
据了解,空军航空大学(吉林省长春市)招生专业为航空飞行与指挥,招生人数以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学制为本科4年。
报考考生须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所在学校正式学籍,要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为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外语语种限英语、俄语,年龄16至19周岁(1990年9月1日至199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基本条件要求为:身高165—185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每眼裸眼视力均在0.8以上(环形C字表测),无色盲、色弱。
各中学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献身国防建设的教育,动员学生对照招飞条件自荐报名;要对学生的现实表现、身体条件、文化素质进行审查把关,认真组织身体“五查”工作,即:身高、体重、血压、视力、色觉。凡符合《身体情况摸底方法与要求》条件的学生需填写《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要参加初检,初检工作由空军招飞工作局北京选拔中心统一组织(初检不需空腹)。初检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填写好的《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并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红底)1张加盖学校公章、笔、纸。参加初检的学生需穿运动鞋,并搞好个人卫生(如理发、洗澡等)。
12月26日上午8时,宣武、丰台、顺义、通州、大兴、平谷、密云、怀柔、延庆等区县的考生参加初检;12月27日上午8时,东城、西城、崇文、朝阳、石景山、海淀、门头沟、燕山、房山、昌平等区县的考生参加初检。初检地点在海淀区闵航路25号空军招飞工作局。
初检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体格检查和心理品质全面检测。体检和心品检测合格的考生,由北京选拔中心负责政审,届时将到考生所在中学和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考生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报名、填报志愿、普通体检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体检、心品检测、政审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报考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不必填写“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的志愿。
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的录取将根据空军招飞工作局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划出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提前批次(含军事、公安等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录取。已被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
相关链接 身体情况摸底方法与要求
一、身高:165—185厘米之间,脱鞋测量。
二、体重:50公斤以上。
三、血压:平静时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袖带缠右上臂中部,测坐位血压,舒张压以变音调为准。坐位脉搏每分钟在56—100次之间。
四、视力:按空军“C”字形表检查,双裸眼视力分别在0.8以上(“E”字形表裸眼视力在1.0以上)。
1.检测距离5米;视力表1.0行距地面160厘米。
2.一般采用人工照明;在视力表前上方离墙40厘米处悬挂100瓦带罩灯泡一只,灯光不直接照射眼睛。利用自然光线照明时,太阳光不直接照射在视力表上。
3.受检者一般自0.5行开始指认,但从0.8行起视标要全部指认,0.8行视标全部正确指认者为合格。
4.检查者应熟练掌握指认方法,不要按顺序指认,可采用间隔、上下交叉跳指的方法。每一视标检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秒。
五、色觉:
1.采用统一发行的色觉检查图检查。
2.在白天明亮的光线下检查,检查距离一般为75cm。
3.每版辨认时间一般不超过5秒钟。
4.检查时应单个进行,防止其他受检者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