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安排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8-01-10

  关于安排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招办,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17年11月30日截止,近期有部分兄弟省(市、区)陆续致函我办,反映有个别不符合在就读地参加高考的青海籍考生需回青海参加高考。同时,考虑到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省内个别考生未及时关注报名公告,错过报名时间等问题。为解决上述考生的报名问题,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组织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2日至24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补报名程序

  所有参加补报名的考生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办进行报名(身份信息采集),并获取考生号和登录密码。1月25日前,考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2018年高考报名系统修改和完善报名信息,26日前到考区招办完成高考报名的信息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完善和信息确认的考生,其补报名无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7〕47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报考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7〕74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补报名考生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对已在相关市(州)、县(区)招办进行了补报名工作咨询、提出报名申请登记的考生,由各市(州)、县(区)招办负责通知,切实做到不漏掉一个考生。

  (三)各市(州)、县(区)招办要加大补报名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本地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高中学校宣传栏等媒介,明确告知考生身份采集、信息完善、信息确认、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和要求,切实做好补报名相关工作。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