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2018-01-13

  1月12日,记者从省招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我省全面推行平行志愿,省招办新闻发言人介绍了《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有关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我省制订并经教育部备案同意的《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把2018年确定为我省全面推行平行志愿的时间节点。此前,我省已于2010年在普通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2015年又在三本批次试点,取得较好效果。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将由原先的第三批本科和普通专科批次,扩大到国家(地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省内预科批次。

  平行志愿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投档录取模式之一,是相对于传统梯度志愿(又称顺序志愿)而言的,特指在某些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情况和所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扩大实行平行志愿之后,广大考生是最直接的受益者,不但可以增加志愿填报时的选择性,减轻填报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志愿“滑档”的风险。

  《实施办法》阐明了平行志愿的基本概念,表述上尽量做到简明、通俗、易懂,并明确了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平行志愿的批次范围,合理设定了每一批次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数量,详细说明了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等。

  从我省扩大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来看,除了三本、普通专科外,考生最为关切、优质招生计划最为集中的国家(地方)贫困专项、一本、二本批次、省内预科将实行平行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总量测算,2018年我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计划将达到93%左右。但是,考虑到部分院校招生计划对考生和生源有特殊要求,参照其他省份的做法,提前本科、提前专科以及一本、二本的定向招生计划继续实行梯度志愿,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行平行志愿。

  从考生填报院校数量及专业来看,相比于梯度志愿有较大幅度增加,一本、二本可填报院校数量从两个增加到6个,三本、普通专科可填报院校数量从5个增加到6个,实行平行志愿后每个院校的可填报专业数量从4个增加到6个。特别要指出的是,院校数量的设置是有科学合理的测算根据的,而不是院校数量越多越好,也要避免院校设置过多给考生造成选择性困难。

  从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来看,保持了我省招生录取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那就是在这一次扩大实行平行志愿中,投档录取规则与此前三本、普通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完全相同,总而言之就是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考生的照顾分完全计入投档总成绩,考生投档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一批次实行一次性投档。

  从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程序来看,明确了实行两次模拟投档工作的具体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投档比例,这有利于科学合理安排和最大限度争取优质招生计划,提高生源与招生计划的匹配度和考生志愿满足率。

  考生和招生院校受益最多

  西海都市报讯(记者魏金玉)《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出台备受考生和家长的关注,为此,省招办新闻发言人李广为我们详细解读了相关政策。

  问:实行平行志愿后,对考生和招生院校有哪些影响?

  答:扩大实行平行志愿受惠最大最直接的是广大高考考生和有关招生院校。首先,增加考生选择机会,避免所谓押宝式的“考得好不如报得好”的问题出现,可以体现“三减少、三提高”,即考生填报志愿风险减少,高分考生落榜现象减少,高校录取断档现象减少;考生志愿与录取高校计划的匹配度提高,考生对录取的满意度提高,高校录取计划的满足率提高。

  其次,有效避免生源“大小年”现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和投档模式后,考生为了增加录取机会,一般按照成绩选择多所学校,志愿的有效性提高。同时能避免生源情况大幅度非正常波动,较为有效避免出现学校断档和生源“大小年”的情况,使得不同层次学生进入各自较为理想的学校。

  有利于提高招生院校的新生报到率。实行平行志愿能够极大提高考生的志愿满足率和院校生源的匹配度,减少调剂志愿,从而有效地解决录非所愿的问题,提高高校的新生报到率。

  问:2018年我省将在哪些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答: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将由原先的第三批本科和普通专科批次,扩大到国家(地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省内预科批次。初步测算,扩大平行志愿实施范围后,我省年度招生计划总量的93%左右将采取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加以完成。

  问:2018年我省平行志愿的院校和专业设置数量是多少?

  答:借鉴省外做法,经过科学测算,2018年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常规志愿均设A、B、C、D、E、F共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相比较以往的梯度志愿,国家(地方)贫困专项、一本、二本、省内预科批次的院校数和专业数有大幅度增加,分别从两个院校志愿增加到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的专业数从4个增加到6个。

  问:扩大实行平行志愿批次范围后,一本、二本批次还有没有志愿复征?

  答:有。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在首次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院校招生计划将全部进行志愿复征。复征志愿阶段依然实行平行志愿,院校和专业数量设置与常规志愿基本相同,但在各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会设1个同批次是否服从院校调剂选项。同时,省招办将根据各批次录取进度和计划完成情况尽可能多次复征,确保完成好招生计划。

  问:平行志愿与梯度志愿在投档录取规则方面有哪些区别?

  答: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办法是,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即所有考生排成一个队列,投档成绩高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平行志愿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生成带九位小数的投档成绩。单科成绩的比较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比如,某文科考生总分567分(无照顾分),语文135分,文综216分,数学97分,则其排序成绩为:567.135216097分。每个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轮投档,只享受一次投档机会。考生被投档后,因为专业不服从、身体条件不符合院校要求等原因被退档的,不能再补投到本批次的其他院校,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志愿复征,或者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

  梯度志愿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允许考生在某一批次填报若干个按照顺序排列的志愿,通常称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我省在每一个批次设置两个梯度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时,凡是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进行志愿复征。

  问:扩大实行平行志愿后,对于部分特殊类型考生是否会产生影响?

  答:我省从2018年扩大平行志愿批次范围,增加实行平行志愿批次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数量,只是对相应批次的招生投档录取模式进行改革、调整和完善,而对于高考考试科目、不同类型考生的高考总成绩计分办法以及加分照顾条件等,没有做出任何改变,也不会影响到相关考生的报考。对于本实施办法以外的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性规定和要求,省招办将根据国家政策,按照工作惯例,在制定《2018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时加以明确,并及时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