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关于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公告
根据《关于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青海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治考察时间
6月9日9时至6月24日12时。时间截止后,公安机关将不受理任何形式的政治考察申请。
二、报考资格条件
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以上院校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青海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五)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六)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七)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八)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九)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十)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三、政治考察安排
(一)打印信息表。凡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请自行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察表》,并填写基本信息。
(二)考察流程。考生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察表》交至户籍所在区(县)公安局政工部门。区(县)公安局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政治考察工作并提出意见,报市(州)公安局政工部门审核。由区(县)公安局通知考生本人或家长领取考察结论,按照“一人一档”密封后将考察表交还考生本人或家长,由本人保管(考察表不得拆封,由考生携带至面试现场)。对于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公安机关将当面告知结论及原因,考察表由考察实施机关留存(不发给考生本人),考生不能参加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未进行政治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公安院校不予录取)。
四、相关事宜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招生工作安排,请各位考生或监护人尽早向公安机关提出考察申请。考察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二)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项目及标准等相关事宜,以2021年教育部、公安部及我省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或青海公安微信公众号。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