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高考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为维护和保障考试安全,实现2015年“平安高考”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分级办考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与省政府签订的《2015年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考试工作方案,逐项检查、逐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考试组织领导和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高考管理体制。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高考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对本地考试安全、考风考纪负总责,抓好督促落实。
二、抓好关键环节工作。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各地要在考前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三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和断绝作弊产品来源,严密监控、封堵、清除各类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打击考点内外串通涉嫌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二是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考前,有省招办牵头,会同保密、公安等部门,对各地备考情况尤其是试卷保管场所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就地限时整改,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强化试卷运送、考试、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做到全程监控、无缝链接,确保考试工作“零差错”,三是切实做好高考外语听力播放准备工作。今年我省外语听力首次采用光盘播放,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做好外语听力考试预案,硬件配备必须符合要求,人员培训必须到位,通过反复演练确保播放不出差错。四是做好涉考应急预案。高度重视地震、洪涝、极端天气等突发自然灾害以及暴力恐怖威胁、疫病传播等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防治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尽最大可能保证高考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严格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坚持以考生为本,全方位做好对考生的服务保证工作,确保考生方便出行,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搞好舆情研判,针对虚假有害考试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防止考生上当受骗。
三、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招生考试各职能部门要在各级政府和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各级招委要统一指挥,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坚决维护好高考秩序。教育及招生考试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环节的管理流程,精心组织考务工作。公安、工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考点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城区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展开突击检查,特别是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噪声源实行重点监控,确保考生复习期间不受建筑施工环境噪声干扰,高考期间考点周边道路禁止车辆通行或禁止汽车鸣笛,确保周边良好的考试环境。卫生计生、电力、通信、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要抓好高考期间的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电力供应、网络安全、交通保畅、环境整治等工作,特别要重视考生集中食宿地的治安安全和饮食安全等问题的管理。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积极营造和谐的高考舆论环境。学校要切实加强诚信考试体系建设,大力开展遵守考试纪律、弘扬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诚信、公平、和谐的考试氛围。各级政府要在资金、技术、管理和人员配置上充分保证到位,统筹安排,保障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强对高考考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各级监察部门的执法检查,全程参与并着力做好高考责任落实机制建设的督查,为招生考试工作平稳进行提供有力保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高考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纵容、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要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