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下发通知确保2015年高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高考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为维护和保障考试安全,实现2015年“平安高考”目标,青海省就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与省政府签订的《2015年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考试工作方案,逐项检查、逐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考试组织领导和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高考管理体制。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高考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对本地考试安全、考风考纪负总责,抓好督促落实。
通知强调,各地要在考前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三个专项行动,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同时,由省招办牵头,会同保密、公安等部门,对各地备考情况尤其是试卷保管场所进行专项督查,强化试卷运送、考试、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做到全程监控、无缝链接,确保考试工作“零差错”。2015年该省外语听力首次采用光盘播放,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做好外语听力考试预案,硬件配备必须符合要求,人员培训必须到位,通过反复演练确保播放不出差错。高度重视地震、洪涝、极端天气等突发自然灾害以及暴力恐怖威胁、疫病传播等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防治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尽最大可能保证高考顺利进行。全方位做好对考生的服务保证工作,确保考生方便出行,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搞好舆情研判,针对虚假有害考试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防止考生上当受骗。
通知要求,招生考试各职能部门要在各级政府和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各级招委要统一指挥,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坚决维护好高考秩序。同时,要加强对高考考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各级监察部门的执法检查,全程参与并着力做好高考责任落实机制建设的督查,为招生考试工作平稳进行提供有力保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高考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纵容、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要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