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0年高考报名时间及办法公布

2009-12-02 来源:招考无忧

  青海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将于2010年1月5日至15日展开,省招办对报名对象和不准报考对象、考生及家长须提供的材料、具体要求及资格审查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与报名工作同步的还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报名时间及对象◆

  2010年1月5日至15日。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青教招委[2000]007号、[2006]33号”文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是指参加了我省四至五门以上高中会考、完成了高中阶段近三分之二以上学业后放弃在校学习,回家自学时间超过未修完学业期限的人。报考时须提供原高中会考号);“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除参加艺术专业考试者外,凭专业技能考核合格证或毕业证报考对口高职,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允许报考对口高职;报考体育专业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米,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高中、高等学校在校生;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的学生;在高中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未按规定参加完高中会考全部科目,又在元月份的会考中未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方法◆

  应届高中毕业生户口在就读学校所在州、县的,由所在学校进行初审、报名,再由当地招办集中复审;省内跨州县借读的高中毕业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州县招办报名(西宁四区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在外省借读高中毕业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州县(区)招办报名(往届毕业生不允许在补习学校或原毕业中学报名,否则不核发准考证)。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户口在海南藏族自治州的高中毕业生到城东区招办报名。

  ◆所需材料◆

  报名时每个考生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就读高中学校证明(主要证明是否应届毕业生、会考科目是否考完、能否毕业)等证件(往届生提供往年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完整档案,内含往年的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资格审查表、会考成绩单、高中阶段学籍档案,还要提供当前补习学校的学生个人表现证明),否则不予报名。在外省借读高中毕业生还须提供借读省省级会考成绩证明(在取消会考的省借读者以学籍成绩为主)、省外借读生在青高考资格审查登记表(注册表)。应届高中毕业生待正式毕业后,须将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提交考区招办。省教育厅及州县在省外集体办班学生的报考资格,由原上报集体注册名单单位审查并负责,注册号由省招办编排后发至各考区招生办公室,考生可在报名点查询并必须填写到报名登记表上。

  报名时考生必须当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后交给高考报名点,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户口簿由所在中学收齐后交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审查盖章;往届高中毕业生、省内跨州县(区)就读高中毕业生、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户口簿由州、县(区)招生办公室收齐后交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盖章。

  ◆考生要到现场拍照◆

  现场采集考生数码照片(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考生数码照不准拿照片反拍、不准拿存储好的照片代报或复制会考库照片,否则取消资格后的遗留问题由报名点招生办公室和有关学校负全责。工作人员将核对考生会考信息、注册信息,高考报名库照片与会考库照片如系同一底片,不核发准考证;注册表照片、会考库照片与高考报名库照片不是同一人的,按假学籍及冒名报考处理。

  考生在我省设置的文史类、理工类、对口高职及单独考试类三个大科类中选择一项,并在“考试类型”栏明确填写相应代码。同时要填写清楚考何种外语。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由考区招生办公室上报名单,未合格者改按文史类、理工类参加考试(“三校生”报考艺术类后未取得合格证者按对口高职考试)。蒙文、汉藏对照试题考生报名时应明确填写。正式录取的新生由教育部以身份证号进行电子注册,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号码,否则进入高校后既无法申请助学贷款,高校毕业时又无法获得文凭。

  ◆报名要求◆

  各考区于1月5日前派人到省招生办公室下载报名程序。程序分两项:高考报名程序、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会考库信息核对程序。报名库最终以电子信息为准,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学校和考区招办盖章后的打印件要装入考生档案。考生须提供经公安部门入网打印的户口簿,并与第二代身份证核对。凡是曾经从省外迁入我省的户口,必须提供考生及家庭成员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准迁证、迁移证复印件,并加盖落户派出所和批准落户的州(市)、县(区)公安局户政处公章(重点审查迁移手续的真伪和迁移时间。装考生档案备查);家长在青投资经商的还须提供工商部门发给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或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或完税票据(均为五年以上),由考区招办负责,严把报名审核关,必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留作建档。否则不予报考。

  报名登记表中“详细住址”栏必须填写考生家庭详细住址、收件人和邮政编码,不许填写他人地址代转代收、不许将通知书寄往其他省份(包括亲友、学校教师);“联系电话”必须是考生家庭及亲属的,录取期间必须保证有人接听,否则造成的落选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表中“往届生必填栏”相关内容与考生本人情况必须一致,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省内院校按“五年直升班”(或五年一贯制)录取入校后,今年将直升高职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报名号由省招办另行提供,有生源的考区向省招办电话申请号段。高等学校同意录取的保送生、单考单招生以及省属高校的“专升本”学生要参加高考报名、体检,建立电子档案,否则无法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教育部也不予注册。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往届毕业生、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由乡镇、社区或借读、补习学校负责作出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触犯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审查的基础上,各考区严格审查已报名学生在青高考资格和加分条件。成立政府牵头,教育、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审查领导机构,制定资格审查实施办法,明确教育、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职责,建立教育、公安部门在考生报名考试、照顾条件等资格审查及封堵“高考移民”工作中的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专项督察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有效管理机制。对“搭桥户”“空挂户”(含假迁移)、冒名高考者、空挂学籍、假学籍、假民族以及其他假照顾加分条件等违纪违规考生,将严肃清查并取消报考资格,坚持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利益和合法权益。

  ◆报名学生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对所有报名学生基本信息予以公示,接受考生和家长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姓名、报名号、毕业学校、班级、加分条件、家长及就业单位。重点监督和审查高考移民在省内中学空挂户籍、骗取学籍的行为;对往届毕业生要重点进行会考库和高考报名库信息核对,严防高考移民冒名参加高考;对省外借读生的注册资格要作进一步核实,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要坚决取消报考资格。严格审查私立高中、一次性报考5门以上会考科目后参加高考报名学生的户口簿、迁移手续、身份证、毕业证、学籍档案、资格审查表等证明(件)。

  ◆分三阶段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分三个阶段:高考报名过程为第一阶段,对所有报名学生的户籍、学籍进行认真详细审查,不符合在青报考资格者不予报名;高考前(即6月6日前)为第二阶段,对已报名学生的在青高考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对有举报、可疑对象的户籍、学籍摸底和走访调查,尤其对户口簿、迁移手续的真实性认真比对,不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在发放准考证前报省招办注销;高考结束至录取全过程为第三阶段,重点对上线考生和预录取状态考生档案资料审查,不符合条件者经考区招委再次调查确认后由当地政府行文向省招委上报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考试收费◆

  文化课考试费每名考生每科(次)缴纳23元,按五个科次缴纳(综合科目按两科次收取),民考民考生另加收少语文科目考试费。由考区招办收齐后,按每名考生每科次16元标准缴省招办。体育类考生专业考试费每人60元(不含文化课考试费),按每生50元标准上缴省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