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与国家安监总局签署协议:共建山东科技大学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函签的形式签署了共建山东科技大学协议。今后,山东省和国家安监总局将对山东科技大学加大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共推学校事业发展,加快“双一流”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安全生产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部署,充分发挥山东科技大学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更好地为国家安全生产事业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共建山东科技大学。旨在促进山东科技大学各项事业改革与发展,提高其办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安全生产事业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共建协议,山东省将重点支持山东科技大学建设发展,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在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学科、特色学科专业发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学科科研平台建设、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才培养平台和科技开发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等方面加大政策、投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根据共建协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指导支持山东科技大学建设发展。在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类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及安全生产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学科建设方面,在加强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和特色学科发展、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实习场所、接收学校毕业生、加强安全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签署共建山东科技大学协议标志着学校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获得了更高层次的发展平台,对于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打造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在学校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山东科技大学将紧紧抓住省部共建这一重大机遇,认真贯彻国家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用好相关政策,落实共建措施,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内涵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办学质量,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