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建设

2019-04-12

教育部4月8日正式批复同意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建设。

2000年10月,北京师范大学与广东省珠海市政府签署合作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的协议。2001年12月,园区正式奠基并开工建设。2003年7月,按教育部批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历经近20年的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已经成为一个具有成熟办学条件、良好办学声誉的高等教育机构。2017年11月,北京师范大学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考察北京师范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了建设“综合性、研究型、教师教育领先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进一步强化服务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使命初心;学校对标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等重大任务,规划了以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办学格局,决定在珠海建设未来教育学院,培养未来卓越教师,打造中国基础教育的“黄埔军校”;建设一带一路学院,推进学科交叉创新,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2017年8月,广东省、珠海市与北京师范大学联合签署《共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协议》,支持学校利用现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及已协议收回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的用地、校舍来建设珠海校区,实现珠海分校向珠海校区的转设。今年4月8日,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北师大珠海校区建设。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办学定位与校本部同水平、同标准,与现有校区互补借力、错位发展。珠海校区的人才培养,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在招收师范生、培养卓越教师、引领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高端培训交流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致力于培养新时代“四有”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