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获批珠海分校2024年终止办学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同意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建设的批复》(以下简称为《批复》),正式批复同意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建设。珠海分校2024年终止办学。
《批复》提出,同意北师大在广东省政府、珠海市政府的支持下,利用珠海分校以及已协议收回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的用地、校舍建设北师大珠海校区。为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和非首都功能疏解等重大任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批复》明确,珠海校区招生后,珠海分校将逐年调减招生计划,于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终止办学。在珠海分校终止办学前,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在珠海分校终止办学后,妥善安置现有教职工,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确保珠海分校规范、有序、稳定退出。
北师大有关负责人介绍,2000年10月,学校与广东省珠海市政府签署合作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的协议。2001年12月,园区正式奠基并开工建设。2003年7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历经近20年的建设,珠海分校已经成为一个具有成熟办学条件、良好办学声誉的高等教育机构。学校对标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等重大任务,规划了以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办学格局,决定在珠海建设未来教育学院,培养未来卓越教师,打造中国基础教育的“黄埔军校”;建设“一带一路”学院,推进学科交叉创新,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2017年8月,广东省、珠海市与北师大联合签署《共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协议》,支持学校利用现有北师大珠海分校及已协议收回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的用地、校舍来建设珠海校区,实现珠海分校向珠海校区的转设。北师大坚持珠海校区与校本部同水平、同标准的办学定位,实现与现有校区互补借力、错位发展。珠海校区的人才培养,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重要文件精神,在招收师范生、培养卓越教师、引领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高端培训交流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致力于培养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目前,北师大正按照高标准、新机制、国际化的原则,统筹安排珠海分校和珠海校区的各项工作,让全体师生员工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凝心聚力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