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关于征集学校标徽的公告

2013-11-28 来源:高考网

  为了弘扬学校“涵养大气、培养大师、弘扬大爱”的核心价值观,打造学校文化精品品牌,用学校标识来凝聚人、感染人、影响人、促进人,展示学校整体形象,激发全体教职员工荣耀感、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让师生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携手共创新的辉煌,海口经济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校徽(LOGO)。

  现将具体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LOGO中英文标准名称:

  中文:“海口经济学院”

  英文:“HAIKOUCOLLEGEOFECONOMICS”

  二、征集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符合高校特点、体现海南和海口经济学院特色、鲜明的时代特征以及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内涵丰富,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2、应征作品的风格不限,但必须是原创;

  3、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标识有相似或雷同之处;

  4、不得有违于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

  5、每幅应征作品要附500字以内的设计创意简介。

  6、图案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7、应征者可提供多个设计方案,以电子文档格式提交。

  三、参赛对象

  设计公司、有关院校师生、专业人士及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大赛。

  四、奖项设置:

  采用奖1名奖金10000元,证书一本

  提名奖2名奖金各1500元,证书一本

  优秀奖3名奖金各1000元,证书一本

  以上奖项可根据投稿实际情况空缺。

  五、版权和使用权:

  凡是获奖作品,其版权和使用权即属海口经济学院,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权,由侵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任何单位负全责,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从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1日24时截止。截止日期以电子邮件投递时间为准。

  七、评审方式

  届时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获奖和采用作品。获奖作品将在学校网站(http://www.hkc.edu.cn)和部分新闻媒体上发布。

  八、作品提交方式

  (一)应征作品请注明应征者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信地址或邮箱、邮编和联系方式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项。本次比赛不接受打印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均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参赛作品报送指定邮箱:E-mail:msxy2013@sohu.com

  (二)作品尺寸:A3规格,300像素,JPG格式,竖向。标识设计方案包括彩色稿、黑白稿、创意说明、横向和竖向标准组合、标准中英文字体、标准图形、辅助图形等。

  (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四)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海口经济学院美术学院

  电子邮箱:E-mail:msxy2013@sohu.com

  联系电话:0898—65731326、13648600897、18608919858

  联系人:刘杰张文卿

  九、其他事项

  (一)投稿作品必须保证设计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作品一旦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本校无涉。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二)凡获奖作品一经采用,必须提供作品源文件,在支付奖金后,其作品的设计版权、所有权及相关附属权利(增删、修改权利等)归属本学院所有。

  (三)凡投稿人须接受有关著作权和署名权归属之约定,凡提交作品的,均被视为认可公告内容。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海口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