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确立“创新创业型大学建设”办学目标

2015-09-14

  9月11日下午,临沂大学在办公楼402会议室举行“创新创业型大学建设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各界发布学校《关于全面推进创新创业型大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对文件进行了系统解读。发布会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主持。

  在今年的人代会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要在国家层面上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创业成了最新最热的话题和最强劲的发展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围绕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部署,出台了20多个文件,从国家层面推动创新创业,包括高等教育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轰轰烈烈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背景下,《实施意见》经过多次酝酿、数十次修改得以出台,这是学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学校党委“六个全面推进”总体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落实创建“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办学目标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共分六个部分,共20条,8000余字。《实施意见》指出,建设“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是我校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走内涵式发展之路、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战略选择,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规律,符合学校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师生的价值追求,是一条振兴之路、创新之路,也是一条探索之路、创业之路,需要一代代临沂大学人不断探索推进。

  《实施意见》的第一部分对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内涵特征和总体要求给出了清晰界定。“全国知名”是指学校在同类高校中率先发展,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区域特色鲜明”是指积极适应、支撑和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大学文化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创新创业型大学”是指以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促进知识资源向知识资本转化,与区域经济社会高度融合发展的大学。

  我们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内涵特征是:在人才培养上,面向全体,基于专业,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在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上,注重学术创新和学术创业,坚持社会需求和问题导向,主动融入并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知识资源向知识资本转化;在办学精神上,注重培育经世致用的创新创业文化;在组织与管理上,注重构建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核心,实现管理创新与资源配置优化。

  《实施意见》的第二、三、四、五章是主体内容,可以用“4+4”来概括,着力建设四大体系,提高四个方面的质量或能力水平,即着力建设融入式协同性多元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建设以社会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的知识资源向知识资本转化的科研与社会服务体系,提高学术创新和创业能力;着力建设文化育人体系,提高文化传承创新水平;着力建设与创新创业型大学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提高管理服务保障能力,努力实现创建“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办学目标。

  《实施意见》第六章为组织领导,最后附有建设任务责任分工一览表。《实施意见》显著特点体现在四个结合上,体现了国家战略和区域需求与学校内在发展要求的结合、体现了顶层设计和集思广益的结合、体现了战略谋划和战术计划的结合和体现了落实办学目标定位与统筹推进其他工作的结合。《实施意见》是学校下一步改革发展的行动路线图和建设时空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会上,结合《实施意见》中的四大体系建设,综改办、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建设创新创业制度体系、创新创业文化育人体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和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体系进行了详细解读。

  各部门负责人就各界人士和媒体记者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学校综改办、学工部、教务处、学术部、社科处负责人,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研究所所长代表,一线教师代表,管理服务部门代表,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临沂以及驻临沂各级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