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1年招生计划公布

2011-04-27 来源:上海高考网

  我校今年招生总计划为4000名,普通计划全部为一本(重点本科批次)计划,其他类型计划包括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定向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国防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等,另招收港澳台及华侨学生。

  我校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一本理科计划,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辽宁、河北、北京等地投放文科计划,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等三个专业(大类)首次招收文科考生。

  我校今年新增两个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化工学院)。

  我校按教育部规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最高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在一本文科、一本理科录取时,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及相关政策来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其中在实行平行志愿的24个省市(批次)投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5%左右,在我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予以录取。

  我校的录取原则为:在我校调档线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参考科目按不同学院的要求确定,即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的专业(艺术设计专业除外)以英语、数学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艺术设计专业以美术、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其余专业以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对于江苏省各类考生的等级要求:一本(文科、理科)、提前批国防生为“AB4C1合格”,自主选拔录取(理科)为“2B4C1合格”,艺术类为“必测4C”。

  学校提供新生专业交换和一、二年级在校生双向选择转专业的平台。【新生专业交换】为了进一步拓展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学校为部分新生提供专业交换的机会。专业交换遵循自由寻找、自愿交换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新生双方或多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共同提出专业交换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完成新生之间的专业交换。申请专业交换的对象为一本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中专业为调剂志愿的理科新生(特殊类型考生除外)、以及部分试点省市的全部理科新生(试点省市包括内蒙古、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特殊类型考生包括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定向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国防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等。【双向选择转专业】本科一、二年级的学生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每年的五、六月份),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转专业的申请,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个人特长,按照一定的筛选规则和程序,批准部分学生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我校2011年分省招生计划和近年录取分数情况查询网址:http://jw.ecust.edu.cn/zsb/F_manage/f_zs/d_queryform.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