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其前身为成立于1978年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长期以来主要是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校在2012年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我校本科生教育将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的原则,秉承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的理念,致力于造就一批追求科学梦想、献身科学事业、立志科学报国的未来科技领军人才。
经教育部批准,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将招收300名本科生。除了在浙江、辽宁、山东、河南、湖南、云南6个省按照普通高考方式招收本科生外,还将按照“综合评价”选拔方式,在北京、江苏、陕西、四川4个省市招收本科生。
一、招生原则
我校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优秀学生。
二、招生对象
招收理想高远、品德优良、学业优秀、素质全面、特长突出,热爱科学并具备创新潜质的理科优秀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我校2014年在浙江、辽宁、山东、河南、湖南、云南6个省按照普通高考方式招收200名学生(每个省约30名左右);在北京、江苏、陕西、四川4个省市通过综合评价选拔方式招收100名学生(每省市约25名左右)。
各省市招生专业均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报名方式
浙江、辽宁、山东、河南、湖南、云南6个省的考生报考我校,须按照普通高考方式在第一批次报考,具体报考方式请关注所在省公布的报考指南和报名公告。
北京、江苏、陕西、四川4省市考生,应先申请参加我校“综合评价”选拔测试,测试入围的考生,再按照普通高考方式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五、综合评价面试资格
我校综合评价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考生可通过中学校长推荐和考生自荐两种方式获取面试资格。
经中学校长推荐的考生,直接获得面试资格。校长推荐的中学名单、推荐名额,由我校根据相关中学在近年的高考情况,提前确定并通知相应中学。
自荐考生可自行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申请。我校将审核相关申请材料,依据考生的中学学习成绩和学业表现等情况,择优遴选出获得面试资格的人选。
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将在网上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六、综合评价申请方式
所有申请参加我校综合评价选拔的考生(含校长推荐生和自荐生),均需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注册申请。申请日期:2014年2月28日至3月25日。
请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ucas.ac.cn),进入“综合评价申请”系统,按系统要求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报并提交成功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综合评价选拔申请表》。打印出的申请表由中学校长填写推荐意见(自荐考生由班主任填写意见),并由所在中学教务处对填写的考试成绩确认盖章后,连同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交)一并通过快递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北京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邮编100049)。
我校接收以上纸质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0日。
七、综合评价成绩构成
“综合评价”是指对考生的高考发挥、高中平时表现、以及知识的灵活应用等方面的综合考评,其成绩是通过对高考成绩(X)、综合测试成绩(Y)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Z)赋予一定权重,按以下公式计算合成。
综合评价成绩=X×70%+Y×20%+Z×10%
X=高考成绩(含省市认定的“加分”)
Y=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与当地高考总分的满分一致)
Z=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与当地高考总分的满分一致)
由三个部分合成的综合评价成绩的满分,与招生省市的高考总分的满分相同。其中,综合测试成绩Y,由我校专家组通过面试测评获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Z,根据推荐中学教务部门认证的学业水平成绩换算。
综合测试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基础知识、学术兴趣与实践、想象力、逻辑思维能力,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考评。考生面试获得的总分,首先按满分为当地高考总分的满分进行换算,然后以20%的比例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9个单科成绩。各科目成绩全为A者,则Z为满分;成绩中每增加1个B,在Z中按当地高考满分值的2%扣减;每增加1个C,在Z中按当地高考满分值的3%扣减;出现D者,将不考虑其申请。
八、综合评价面试结果公布
“综合评价”面试将于2014年4月中旬进行,在北京、江苏、陕西、四川4个省市分别设置测试点。面试前将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核实有关报考信息。
面试结束后5天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选拔入围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个人。同时,每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自己的综合测试成绩。
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时查询录取结果。
九、调档比例
中国科学院大学根据本校在招生各省的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省份的模拟投档情况,原则上以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十、录取规则
实行综合评价的北京、江苏、四川、陕西四省市,通过综合评价的入围考生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我校对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X、综合测试成绩Y、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Z,按前述方式进行计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我校将在提前批次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
在浙江、辽宁、山东、河南、湖南、云南6个省,我校在第一批次按高考成绩录取。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按高考总分(提前批次为“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总分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且服从调剂,方能录取。若符合要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我校将调整招生计划到生源质量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
上述高考总分中含省市规定的加分项。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分项(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所报专业已录满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十一、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国科大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缴学费和住宿费,并执行国家设立的各种奖助贷政策。根据属地原则,将执行北京市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2014年的学费收缴核定为5500元/年、住宿费为1000元/年。
国科大设立校长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创新进取。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学校不赞同在招生中使用高额奖学金吸引或争夺高分考生,而是致力于为有潜质的优秀学生,提供最优异的教学资源。国科大郑重承诺,将采取切实保障措施,不让任何一位同学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
十二、监督制约机制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中国科学院大学纪委招生监督电话:010-88256029。
十三、附则
1.所有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有关考生的综合评价选拔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中学对考生的成绩认定或推荐材料存在不实行为的,将视情况对中学留下诚信记录,直至取消中学今后的合作资格。
2.我校综合评价选拔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面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招生简章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9
电话/传真:010-88256215
电子信箱:exam@ucas.ac.cn
招生网址:http://bkzs.ucas.ac.cn
学校主页:http://www.uca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