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5-05-04

  根据《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经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院校全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65

  2.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邮编:848000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特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已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1938年是简易师范,1957年改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升格为师专。不管是简易师范,还是师范、师专,都是和田地区历史上最早的。师专建立以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秉承“团结、诚信、勤奋、树人”的校训,先后为南疆地区培养输送了2万多名各类人才。2006年,教育部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学校获得“良好”。2010年学校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接受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评估获得“优秀”。

  截止2014年底,学校在职教职员工393人,离退休人员120多人。在职人员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106人(其中教授6人),中级132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近4900 人,成人学员740多人。学校师生员工均以维吾尔族为主,还有汉、蒙古、回、柯尔克孜、哈萨克等民族师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帮助、支持下,自2005年起,学校除面向新疆招生外,还在甘肃、陕西、河南、山东、河北、山西、安徽、四川、宁夏、青海、云南、贵州、江西、湖南、广西等15个省份招生,目前在校汉族学生1000余人。

  学校内设县处级机构27个(党政管理机关与教辅、服务部门14个、教学院、系8个)。学校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26个专业:数学教育(660202)、物理教育(660204)、生物教育(660206)、化学教育(660205)、初等教育(660213)、地理教育(660208)、体育教育(660211)、语文教育(660201)、思想政治教育(660212)、历史教育(660207)、汉语(66010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660135)、现代教育技术(660215)、美术教育(660210)、音乐教育(660209)、学前教育(660214)、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计算机网络技术(590102)、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600104)、旅游管理(640101)、应用电子技术(590202)、文秘(660112)、计算机教育(66022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80402)、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540110)、纺织品设计(民族地毯设计与工艺技术)(610209)专业。如今,学校基本形成了集普通专科、成人专科、各类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等多层次,以师范教育为主、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函授、脱产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目前,校园总占地面积927亩,其中:校本部195.3亩,学校副食品生产基地437.5亩,玉河新校区294.1亩(新校区双语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 1.8亿元,计划3—4年建成)。校园绿化面积12.4万余 ㎡,校舍总建筑面积9.9万㎡。其中:教学行政用房4.06万㎡,学生宿舍1.79万㎡,实验室面积达3200 ㎡,学生食堂3988 ㎡,运动场面积2.62万㎡,图书馆近7200 ㎡,教职工住宅3.19万㎡。固定资产1.8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1500余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036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2250个,语音实验室座位数200个。学校拥有理化生地等专业基础实验室17个。馆藏图书26.95万册,专业学术期刊100余种。办有以维、汉两种文字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各级领导关怀下,将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作为第一批免费师范生培养基地,今年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将继续承担自治区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免费师范生在自治区特殊政策支持下,签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带国家编制分配工作,定向就业地(州)基层中小学就业,服务期限最少5年。“免费师范生”计划以2015年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民考民学生在校共学习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其余三年为专业课学习,双语班考生到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汉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直接学习专业课,不合格的加一年预科,第一年预科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如有变化以2015年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计划总数为 人。

  2.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 一 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三、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3.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

  5.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且适当考虑学校志愿先后进行录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学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3)报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艺术类考生必须是获得提前测试合格证考生;体育类考生必须是达到自治区划定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分数线考生,并按照当年自治区划定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分数线由高至低录取。

  6、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1)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2)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录取现场,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四、新生报到

  1.学校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实际降低1000元/学年,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果有变化,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被录取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免费师范生”专业学生将享受国家政策免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被录取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高层次双语翻译人才”专业学生将享受自治区政策免交学费。如有变化以2015年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民考民学生在校共学习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其余三年为专业课学习,双语班考生到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汉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直接学习专业课,不合格的加一年预科,第一年预科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如有变化以2015年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2.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4.学历证书颁发:毕业生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发证学校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0903–2513282 2517225

  2.传 真: 0903–2513282、2513505

  3.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

  4.Email:htszzb10765@163.com

  5.学校网址: http://www.htszedu.com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