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2016-05-11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2

  三、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2617亩,现有75个本科专业,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九、录取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基本要求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单科成绩;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内。

  3、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同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4、在河北省招生的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对达到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如果考生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同时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在河北省招生的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要求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在河北省内招生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及在其他省份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对达到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5、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法语、翻译等四个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考生高考英语文化成绩要求如下:英语、翻译专业不低于120分;法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不低于115分(以全国卷英语满分150分为标准)。报考以上各专业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者。

  6、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合作办学的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部分专业课程由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教师授课。

  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办学项目,要求考生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00分,部分专业课程由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教师授课。

  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合作办学项目,要求考生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00分,毕业后可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不设级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十、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我校无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执行。

  3、各专业学费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详见各省2016年招生计划书)。

  4、住宿费:800元 /年。

  十一、其他

  1、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高考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2、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对全部报到的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的违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邮政编码:050018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电话:0311-81668192

  学校网址:http://www.hebust.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jyc.depart.hebust.edu.cn/zs/index.asp

  E-mail:zhaosheng@heb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