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2016-05-17

  一、学院概况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是1981年经环境保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由河北省政府与国家环境保护部共建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府,是我国最早开展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被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和环保人才培养的“绿色摇篮”。2016年3月22日,教育部致函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我院建立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由河北省领导和管理,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700余亩的北戴河新校区已于2014年投入使用,一座生态环保示范型、人与自然和谐型、理念文化先进型的现代化校园正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来自各地的莘莘学子。

  学院设有8系3部3中心,5个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现有教授52人,在校生6300余人。

  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和课程建设,先后建成了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学院确定了8个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其中3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2个院级示范专业;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环境艺术设计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

  二、学院全称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三、学院校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四、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代码:51721)

  五、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院专业招生计划请详见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或学院招生网站(http://zsjyc.emcc.cn/zs)。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录取中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是学院仅开设英语课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录取原则

  1、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对于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

  3、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美术类和体育类的考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均等于或高于各省本、专科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的照顾政策;

  6、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院仅开设英语课程);

  7、男女比例不限;

  九、预留计划及使用

  1、预留计划的数额。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院预留计划为我院本科计划总数的1%。

  2、预留计划的用途。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使用预留计划:

  (1)分批次模拟投档后,生源数量多,质量好。

  (2)平行志愿省份实际投档后,多投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但所有专业均录满时。

  (3)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有“末位同分”考生。

  十、学费标准

  本科学费;3500元/年(环境设计专业6125元/年);

  专科学费:5000元/年(美术类和体育类7000元/年)。

  十一、毕业与证书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十二、就业情况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紧紧围绕行业、产业、企业,积极探索产学互动、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办学模式改革,实现了与企业的“零距离”对接。实行“学院推荐,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就业原则,定期举办校园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居于全省前列。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部分已经成长为单位的骨干和中坚力量。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一项光辉的朝阳事业,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环保应用技能型人才相当缺乏,毕业生就业前景十分广阔。

  十三、其他事项

  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助学和奖学金

  学院设有完善的贫困生助学制度,在国家助学金以外,还设立了6种奖学金,奖学金总金额70余万元/年。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次,每学年评定一次;

  2、曲格平奖学金:5000元/年·次,每学年评定一次;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次,每学年评定一次;

  4、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际奖学金:1000-3000元/人·次,每学年评定一次;

  5、蓝天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900元/人,三等奖6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6、单项奖学金分为科技创新奖、文明进步奖和实践成果奖,奖金额为500-1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注:①曲格平奖学金:曲格平,教授,环境科学专家,原国家环保总局首任局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创始人、名誉院长、终身教授、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长。曲格平奖学金由曲格平个人出资设立,旨在鼓励该院学生勤奋学习,热爱环保,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做贡献。于2004年在我院设立,目前曲格平奖学金在我国仅在我院和山东大学设立。②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际奖学金:地球理事会联盟(ECA)、加拿大和谐基金会和东方环境科学研究院(OEI),为了鼓励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在环境保护宣传、社区环境保护活动中的积极分子,于2006年10月在我院设立。

  十五、联系方式

  校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邮 编:066102

  电 话:(0335)7815777

  传 真:(0335)7815802

  网 址:www.emcc.cn

  微信号:emcczs

  咨询QQ:800041981(QQ面板-查找-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