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利好消息!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值得你关注
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这两个专项计划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扶贫战略部署,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升入重点高校的机会,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实施区域
2018年,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省级财政困难县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部分县(市、区),共63个县(市、区);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省级财政困难县,共53个县(市、区)。特别说明的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起将长岛县同时列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近两年通过专项计划录取人数在820-850人左右;地方专项计划2018年招生学校为山东科技大学等12所省属高校,招生专业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类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招生计划1460人。
报名资格
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考生,具有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另外,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还需要达到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名方式
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根据教育部要求,在4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我省4月底前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完成。
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须填写《山东省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于6月25日—27日到考生所在县招生考试机构申报地方专项计划,同时提交《审核表》、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资格证明等。
资格审核
明确“农村学生”范围:结合我省推进城镇化进程实际,我省将户籍信息中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内行政村(含自然村)的学生,作为专项计划的农村学生,各资格审核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按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相关信息。
考生资格审核程序为:考生填表--高中学校确认--县(市、区)资格审核部门审核--市资格审核部门复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校验考生信息并公示。
信息公开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其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等要分别在市、县(市、区)两级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验通过的考生名单须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8月底。
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招生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在自主招生批录取。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普通批录取,单设志愿代码,与其它常规志愿混合填报,投档录取规则与其它常规志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