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8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告知书
2018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即,为进一步端正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特告知如下:
一、 遵纪守法,诚信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对于考试作弊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都有严格的处理规定。请广大考生牢固树立法纪意识、规则意识,自觉遵守《考生守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主动配合监考教师进行入场检查。严禁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等)、手表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严禁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上网,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每个考生未经检查不得入场,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到场接受入场检查,以免耽误考试。
《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发生的作弊信息,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入公民的公共信用平台,将会影响考生个人今后的发展。希望广大考生一定要做到诚信考试,既做出一份满意的学业水平考试答卷,又交出一份优异的诚信品格答卷。
二、正风肃纪,违法必究
依法办考、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是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招考委成员单位共同的职责,为确保考试安全,各考点将在入场、监考、巡视等多个环节加强考试管理工作,我们将联合宣传、工信、公安等部门加强考点周边环境和网络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知法守法,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所谓“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并主动与不法行为作斗争,如发现任何涉考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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