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16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决定在山东省开展部分专业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的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已办理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学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供证明材料,含第三方证明材料,及联系人和电话,经中学审核属实后,在相应证明材料上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章。
2.高中三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5%。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均为A级的科目不少于9个,且无不合格科目。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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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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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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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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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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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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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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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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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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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选拔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5月28日—6月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需全部网上提交。所有申请材料需由中学相关部门审核后,加盖中学公章,经扫描或拍照后一并在报名系统上传,不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a.《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b.高中阶段参加党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经历与主要表现的记录材料。
c.《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专业规划等,字数不超过1500字,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并在末尾处签名。
d.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选修课程学习情况。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e.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研究性学习报告等。
f.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2.初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于6月15日之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
3.综合能力测试及专业志愿填报
1)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面试:按专业进行面试,由学校和各学院(系)根据专业特点而定。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测试时间:2016年6月16日报到、17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具体时间另行安排,考试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考生测试结果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面试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
2)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按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网信息网上公示。
3)专业志愿填报:通过综合能力测试的考生必须网上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个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四、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山东省本科一批次控制线,且排名位于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理科考生前10%,否则视为无效。考生须参加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说明(及时查看我校通知,按要求)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按“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山东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成绩按照A=100分、B=90分、C=80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五、其他
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16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若我校招生简章与教育部相关规定冲突,以教育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209
咨询电话:0631-5689455
传真号码:0631-5689455
电子信箱:zsb@hitw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