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6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工作说明
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军动〔2016〕21号)要求,今年我省继续担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任务。
定向培养士官,是指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为部队定向培养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专业技术士官人才,毕业后补充到士官岗位服役。今年我省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1650人(含女生51人)。试点高校有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等24所,涉及通信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等30个专业,具体招收计划附后。
考生报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①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军队分配;②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③未婚,户籍为山东省,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④政治和身体条件符合义务兵征集标准。
具体程序:1.参加政治考核。有意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可在6月22日起,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报名参加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于7月5日结束。2.填报志愿。6月28日,考生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的网址,填报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志愿。3.体检和面试。体检、面试对象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市征兵办公室将通知上线考生于7月3日至5日间,参加体检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气质和反应能力等方面情况,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4.录取。7月中旬,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名单,按照高校所提调档比例要求(顺序投档的,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05%以内),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报考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当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体格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合格后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培养对象毕业当年,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的待遇,按照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咨询电话:省征兵办公室:0531-51679163,济南市征兵办公室:0531-51679403,青岛市征兵办公室:0532-51835216,淄博市征兵办公室:0533-3187262,枣庄市征兵办公室:0632-3038766,东营市征兵办公室:0546-7575023,烟台市征兵办公室:0535-6639015,潍坊市征兵办公室:0536-8534771,济宁市征兵办公室:0537-2937625,泰安市征兵办公室:0538-8536062,威海市征兵办公室:0631-5246335,日照市征兵办公室:0633-8783970,莱芜市征兵办公室:0634-6266067,临沂市征兵办公室:0539-8136440,德州市征兵办公室:0534-2674017,聊城市征兵办公室:0635-8375642,滨州市征兵办公室:0543-3175322,菏泽市征兵办公室:0530-56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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