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高考各类别专科(高职)征集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一、填报夏季高考各科类、春季高考各专业类别专科(高职)征集志愿,考生夏季、春季高考成绩不低于已公布的各科类、专业类别录取控制线。
二、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征集志愿时,不受分数线限制。
三、填报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计划征集志愿,考生高考成绩文科不低于422分,理科不低于401分。考生选择此类院校及专业时,不能与此类院校其他普通专业混填,需要作为单独的高校志愿填报。
四、部分高校部分专业需要经学校面试,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对此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五、同一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均单设投档单位。公布征集计划时,同一院校的普通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放在同一院校名称和代码下,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均不能与此类院校其他普通专业混填,均需要作为单独的高校志愿填报。
六、春季高考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别须与考生报名和考试的专业类别一致,否则不能填报志愿也不参与投档。
七、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有关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也可填报有关高校普通文理类志愿,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
八、艺术类考生如填报未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须获得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校考合格证。此类专业录取时除高校有特殊要求的,原则上按照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九、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13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填报志愿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补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请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志愿。
十、考生要妥善保管填报志愿密码,不要泄露给他人或由他人代为填报志愿,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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