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做好2017年高考志愿指导工作的通知

2017-06-19

  各市州招考办:

  填报高考升学志愿工作,历来深受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的关注。指导考生选报升学志愿,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今年我省各项招生政策的全面落实,关系到高校能否圆满完成招生计划,更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做好考生选报升学志愿的指导工作,是各级招考机构、中学的责任和义务。为此,针对今年我省高考招生工作面临的新的形势和背景,现就做好今年指导考生选报升学志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与志愿填报

  1.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包括:军队(武警)院校、公安院校本科、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高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高校及专业,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高校及专业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高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核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需要单独面试的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和航空服务专业专科,以及航海类专科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专科。

  专科批院校为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高职(专科)院校和专业。

  各批次安排的高校、专业详见我省《招生考试报》。

  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按本科(不区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分别设置学校志愿,本科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专科安排在专科批录取。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分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志愿两个批次填报。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本科预科、专科预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填报和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前录取。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进行,具体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招收藏、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本批普通类录取后、其它藏、彝文加试前录取;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批次前录取,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在藏文、彝文“一类模式”专科批次前录取。

  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1+2”)志愿设置在专科批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具体办法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高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高校网站进行网上填报。

  拟报考高中中专的考生,参照《招生考试报》公布的中职学校招生目录,直接与相关学校联系,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2.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专科志愿在7月5日12∶00前完成填报。

  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志愿均在6月28日12∶00前完成填报。

  艺体类本、专科志愿安排在6月28日17∶00前填报。

  3.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后,结合高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考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县(市、区)招考办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二、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对口招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以下类推),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2.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在本科提前批后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及专业调配志愿。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中的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招收藏文、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和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4个平行的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在专科提前批,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分别设置1个高校专项计划志愿、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仅限只在该批次有招生计划的高校的合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二批设置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3.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高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视为不愿专业调配。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高校调配志愿。

  4.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平行志愿为A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选择该校的“定向调配”栏。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选择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国家专项计划、省属院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和定向培养士官志愿不受院校志愿序号和专业“定向调配”志愿的限制。

  5.报考外语(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的高校或系(科)、专业;报考外语(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的高校或系(科)、专业;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空军、民航招飞和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其他普通高校。兼报空军、民航招飞时,招飞志愿优先于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志愿(体育单招除外)。

  6.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一般为数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当未完成计划院校较多时将采用“X+Y”平行志愿组模式征集志愿,其中X、Y分别为数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征集志愿后,首先投放X志愿,X志愿录取后仍有未完成计划的,则即向未完成计划院校投放Y志愿。征集志愿个数根据当次未完成计划情况确定。

  三、今年指导志愿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今年指导考生选报升学志愿工作应当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宗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融入到志愿指导工作中,引导考生树立振兴中华的理想抱负,把“中国梦”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兼顾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尽量使考生个人条件与高校要求相适应。具体应掌握以下原则:

  一是客观性原则。冷静、客观、准确地评估自己的条件,包括高考成绩在全省的位次、德智体条件、个人禀赋、兴趣等,既志存高远,又脚踏实地。

  二是全面性原则。对今年的招生政策、办法和院校招生章程及计划等,应有一个宏观把握。对学校、专业不能一知半解,应全面了解,特别是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应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充分性原则。志愿填报由于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此,在志愿填报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出现,填报院校志愿时应留有余地,特别是专业调配时,要充分考虑平行志愿的投档特点,最好选择“服从专业调配”,以避免退档风险。

  四是梯度性原则。在平行志愿设置时,应根据院校近几年录取调档线水平进行合理排列。对同一院校的几个专业志愿,要参照学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列。

  五是分散性原则。以志向定志愿,不一味强调名气、地理位置等,只要符合自己的报考意愿,东西南北中均不轻言放弃。同时,在选报院校或者专业时,也尽可能“冷热搭配,分布适当”,以保证志愿的有效率。

  为此,各级招考办和中学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做到:

  一是高度重视志愿填报工作。各级招考办和中学要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热情、耐心指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二是确定专人负责,抓好指导志愿的各项具体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宣传今年的招生政策,明确重点,讲解要求,指导方法,切实做好志愿的填报指导工作,消除志愿填报的神秘感。

  三是全面准确掌握招生政策。每年高考招生政策、办法都有些调整变化。因此,在指导考生选报志愿时,要树立首次意识,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全面、准确掌握和理解各类招生的报考要求,避免漏读误导考生。

  四是注意微观指导。在详细、准确汇集和掌握有关信息和统计数据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和考生个体实际,明确各层次考生志愿“主攻”的重点,提高志愿的“命中率”。

  五是尊重考生选报志愿的自主权。各级招考机构、中学不能在志愿指导中干预考生志愿,更不能越俎代庖。

  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选报志愿时,要认真查阅我省的招生政策及拟报考院校的招生计划(见《招生考试报》201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和《招生章程》(如所选报院校招生章程未列入“章程汇编”的,考生应自行在学校网站上查阅)。有疑虑的,要咨询各级招考机构或招生学校;对有特别要求的专业,考生要主动与学校联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尤其要注意回避自己受限的专业,如身体条件、单科成绩、考生类别等。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不要轻信那些不法“中介机构”以“包投档”“包录取”“包上名校”等名义,实为以牟利为目的的欺诈性志愿指导。

  2.全面准确掌握有特殊要求院校(专业)的有关录取规则。

  (1)由于今年军队院校招生文件下达较晚,现对报考有关要求和办法作如下简单提醒:报考军队院校的学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并须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军检,且结论均为合格。具体要求和办法,请考生自行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2)定向培养士官招生文件也下达较晚,现对报考有关要求和办法作如下简单提醒: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层次为专科,在专科提前批录取,学生在普通高校培养的学制为3年,毕业后取得相应高校的专科文凭,按相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补充到军队士官岗位服役。具体要求和办法,请考生自行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3)报考空军飞行学员和民航飞行学员,按照教育部、空军招飞局、民航总局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高校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管理,参照我省今年自主招生相关规定,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的办法,即在公布高考成绩后、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经高校考核后确定的入选资格考生登录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单独设置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并作为入选考生符合报考学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档案在自主招生合格考生档案前投放,并在本科一批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5)今年我省将继续招收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其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了2017年普通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户籍地须在农村,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

  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其免费医学定向招生学校志愿无效。拟报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的考生,应按规定条件自己先把握是否符合条件,以免浪费志愿。

  学生录取后、在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按照规定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6)我省今年安排部分省属院校继续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招生计划在《招生考试报》2017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专业介绍”中单独集中公布,各院校“专业名称”后括号内的市(州),为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的服务地。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县(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其中,在县(市、区)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不含县(市、区)本级和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否则,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7)《招生考试报》201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前言”中,对定向培养士官、定向就业招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等有特殊要求的计划类型都将作详细说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

  3.由于今年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文件下达较晚,特对报考有关要求和办法作如下详细提醒:

  有意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四川省公安厅和招生院校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面试、体检、体测。

  有意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的考生均应参加面试、体检、体测和政审。

  凡有意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少数民族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均应参加面试、体检、体测和政审。面试、体检、体测工作将于6月25日-27日采取分片集中的办法组织。全省共分成都、泸州、南充、阿坝、甘孜、凉山6个点进行,其中报考四川警察学院的考生按就近原则参加面试、体检、体测。报考其他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到成都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各面试点具体位置,体格检查医院地点届时通知)。

  高考成绩在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一定分数内、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川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相应专业,并应参加面试、体检、体测。

  在6月24日17时前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志愿中未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也可参加本次面试、体检、体测,合格者,在本科提前批按志愿投档录取后的缺额进行征集志愿时,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在对本科提前批按志愿投档录取后的缺额进行征集志愿时,不再另行组织面试、体检、体测和政审。

  报考或拟征集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且面试、体检、体测均合格的考生应在6月25-6月30日18时内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名参加政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公安类专业志愿。

  省招考委、省公安厅将于志愿填报前印发《四川省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工作办法》,制定其招生具体要求和办法,请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4.艺术体育类专业升学志愿填报工作,将同时另文通知,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5.考生在志愿填报时,无论是本科批次还是其他批次,都需要注意处理好四种关系:处理好院校(专业)“冷门”与“热门”的关系,处理好一个批次内各院校和专业间的“梯度”关系,处理好省内院校与省外院校的地域分散性关系,处理好专业门类的多样化关系。

  6.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须知”,掌握网上填报志愿的方法。为尽快完成网填,考生应该先填好书面志愿,上机后录入计算机即可。特别注意,提交后一定要确认。

  7.选报志愿一定要慎重。按照规定,根据志愿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8.《招生考试报》201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分文、理公布普通类和艺术类中编导类招生计划,其他艺术体育类、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不分文理公布。特别提醒:文科或理科计划合订本公布的艺术体育类、职教师资和对口高职招生计划为同一计划,是包含了招收文科生和理科生的计划。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