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3年起将开始培养免费师范生 今年计划2000名
2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开展免费师范生的培养工作,选拔优秀学生免费攻读师范类专业,为我省艰苦地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培养教师,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紧缺的矛盾,改善师资结构,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今年计划培养2000名 以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为主
据了解,免费师范生培养的实施范围是: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今年计划培养免费师范生2000名。培养类型以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为主,适当兼顾农村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层次主要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藏汉“双语”农村初中教师;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和初中“音、体、美”专业教师、农村幼儿教师、藏汉“双语”农村小学教师。
2013年,本科层次除特教教师由乐山师范学院培养、藏汉“双语”初中教师由四川民族学院培养外,其余由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进行培养;专科层次藏汉“双语”小学教师由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专科层次“音、体、美”专业教师及幼儿教师由成都师范学院培养。
录取在高考相应批次前单独进行
招生录取方面,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免费师范生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中招录,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双语”免费师范生从参加藏文“一类模式”高考的考生和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藏文加试考生中招录,专科层次“音、体、美”免费师范生从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艺体考生中招录。
据悉,免费师范生将优先录取纳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的生源,生源不足时在全省生源中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上将安排在相应批次前单独进行,分数线分别达到当年普通本科第二批、藏文“一类模式”高考本科、藏文“一类模式”高考专科、藏文加试本科、藏文加试专科和艺体专科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未按协议就业需全额退还已免缴的学费、住宿费等
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十个月生活补助(600元/生·月),优秀免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还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除此之外,免费师范生实行服务期制度,要与培养学校、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或报考服务地所属的实施范围县(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其中,在县(市、区)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特殊教育师范生可在县(市、区)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若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规定回相关市(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已就业未按协议规定履约的,要全额退还已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违约金(按所享受免补费用总额的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