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
根据川招考委〔2013〕72号文件关于“报考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专科)的考生必须参加各市州组织的升学文化考试,省招考委统一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在上线考生中根据录取规则审录”的规定,结合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研究决定2014年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折算分)为200分(舞蹈、时装表演、戏曲表演三类专业的分数线为1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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