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试行)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按以下标准和办法执行。
一、考试总成绩评分办法
1、体育考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两部分成绩。身体素质三项总分满分按60分计算,每项满分为20分;专项考试总分满分按40分计算。
2、体育考试总成绩为身体素质和专项成绩之和。各项考试成绩分值超过满分者,不得附加分,按其满分计算。
二、身体素质考试成绩评分办法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个项目,每项满分为20分。其中:100米考试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考试使用电子测距,成绩计取按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考试成绩按评分表评分。
三、专项考试成绩评分办法
1、专项考试分为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两类,球类项目分为专项技术和比赛两类,总分为40分。各类考试项目占分详见专项考试办法。
2、田径和游泳项目按考生所选单项参加测试,成绩按评分表评分。
3、武术、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球类等项目按各专项考试项目得分之和评分。
4、专项考试对考生实际水平确定等级评分,并对34分以上(含34分)进行复试,成绩以复试为准。
5、技评项目,每项须有3—4位测试人评定成绩。成绩计算方法: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取中间成绩的平均分。所有球类项目考试用球均由考点统一提供。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
一、考试项目: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二、考试办法
(一)100米跑:
1、按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全能项目中径赛项目的规则规定进行考试,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按田径竞赛规则计取成绩。
2、评分表:(表1、2)
(二)立定三级跳远
1、场地设备:在跳远助跑道上设起跳线,起跳线距沙坑的最短距离为男子5.6M,女子4.2M。起跳线距离可酌情后移。
2、动作规格:双脚站在起跳线后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第一跳原地双脚起跳,单脚落地;第二跳用落地脚起跳,向前跨出一步,以摆动腿落地;第三跳用落地的摆动脚起跳双脚落入沙坑。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沙坑,跳时不得穿钉鞋。
3、考试办法:每人跳2次,每次均测量成绩。以考生身体任何部位着地点距起跳线最近点的后沿至起跳线或起跳延长线的垂直距离测量成绩。测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2次试跳中较优一次成绩为考试成绩。
4、评分表(表3、4)
(三)原地推铅球:
1、场地设备:场地设置按田径竞赛规则规定。铅球重量为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
2、动作规格:站立在投掷圈内,考生采用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但不得做滑步或旋转动作。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于锁骨窝处,用单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推出后,脚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3、考试办法:每人推2次。每次均测量成绩,测量须通过投掷圈圆心,测量抵趾板内沿至球落地点后沿之间的距离,测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2次较优一次成绩为考试成绩。
4、评分表(表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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