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川省2015年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中职学校:
我省2015年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继续按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38号)规定执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培养院校
2015年培养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幼教免费师范生”)计划招收280名(具体分服务地市州计划及代码见附表1),从省内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且转录考试合格的优秀学生中招录,学制2年,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实施。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与志愿填报
报名和填报志愿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1日-16日。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成都师范学院网站www.cdnu.edu.cn,进入“2015年四川省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志愿填报。报名信息标准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成都师范学院提供;志愿设置为六个平行的志愿,每个志愿为一个服务地市州代码(具体服务地为该市州内的实施范围县,见附件2)。考生现就读学校(以下简称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报名点应做好本校考生的报名、志愿填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二)报考资格审查
就读学校负责对五年制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报考幼教免费师范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后,并于6月22日前报成都师范学院。
(三)成都师范学院负责汇总、整理考生志愿信息,打印《四川省2015年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报考志愿表》,6月26日考生到成都师范学院签字确认。考生报考志愿信息库由成都师范学院于7月4日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考试和评卷
幼教免费师范生招生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具体工作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实施。
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和专业综合,文化基础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专业综合300分,其中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各100分,总分500分。考试大纲由成都师范学院制定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6月27日上午9:00—11:00文化基础
6月27日下午14:00—16:00专业综合
考生7月9日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成都师范学院应于7月22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幼教免费师范生考试成绩库。
四、政考和面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政考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政考工作由就读学校负责,并于6月22日前将结果报成都师范学院。
面试工作由成都师范学院统一组织,时间为6月28-29日,主要考查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幼儿教学工作。面试标准由成都师范学院制定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录取工作
省录取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五年制师范类高职转录之前单独进行。
在政考、面试合格名单中,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招生计划和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总分相同考生按以下成绩顺序和分数高低排列位次:专业综合、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文化基础、语文、数学、英语。
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五年制高职转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