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高考本科第一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录取未完成计划院校征集志愿通知

2015-07-21

  各市州招考办: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录取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及安排,决定对本科第一批院校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0日20:00至21日9:00。拟选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网址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如遇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对准备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考生应查询该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学校要求,避免误填。

  在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为本科第一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未完成计划的部分,有关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三、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征集志愿对象

  本次征集志愿对象为高考实考成绩达到未完成计划院校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调档控制线(见附件)且未被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2.征集办法

  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本次征集志愿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未完成计划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之后投档。

  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四、工作要求

  征集志愿是我省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了全面完成未完成招生计划,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为符合条件的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再提供升学机会的具体措施。有关招考办必须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向考生做好宣传,确保志愿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征集志愿的院校及调档控制线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7月20日

  附件:

  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征集志愿的院校及调档控制线

  请考生注意:以下公布的各院校的地址、办学性质、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及专业要求等,请以《招生考试报2015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公布的为准。院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请查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汇编》。

  理科

  学校代号、名称及专业代号、名称   计划 调档线

  0018 天津大学                      2  539

  A4 少数民族预科(应用物理学) 1

  A5 少数民族预科(物联网工程) 1

  0020 东北大学                       1 501

  95 少数民族预科 1

  0028 东华大学                       3 500

  95 少数民族预科(市场营销) 1

  96 少数民族预科(行政管理) 1

  97 少数民族预科(纺织类) 1

  0055 电子科技大学                    14  530

  95 少数民族预科 14

  0058 西安交通大学                     3  540

  97 少数民族预科(建筑学) 2

  98 少数民族预科(药学类) 1

  006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 525

  97 少数民族预科 1

  0069 华中科技大学                    4 533

  95 少数民族预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96 少数民族预科(水利水电工程) 1

  99 少数民族预科(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

  0302 北京理工大学                     1  533

  95 少数民族预科 1

  0323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5   502

  95 少数民族预科 5

  0358 西北工业大学                    2  521

  95 少数民族预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