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使用全国卷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11-25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使用全国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结合我省中学教学实际,为保障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高考改革顺利推进、平稳过渡,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我省从2016年起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开始使用全国卷。

  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语文、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以及外语科小语种(含听力考试)使用全国卷;数学(文、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英语科使用我省自主命制试卷(听力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各学科考试要求以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以及国家和我省相应的考试说明为依据。从2017年起,我省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卷。

  我省高考从2016年起开始使用全国卷,师生关心,社会关注。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并及时组织教研人员、中学教师等专业力量,认真指导学校做好普通高中教学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和方法,为高考平安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