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高考报名条件

2015-12-21

  2016年高考报名按2015年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审查办理。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2015年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⑸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与普通高考相同。2016年招生专业类为: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加工制造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医药卫生一类、医药卫生三类、材料类和全国供销合作社。

  报考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旅游服务一类、财经商贸类和土木水利类等6个专业考试类的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一个初级(或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方具有报考资格。

  报考医药卫生三类的考生须是就读中职学校前户籍为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的阿坝、甘孜、凉山三所卫校农村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4.藏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办法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藏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函〔2011〕133号)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