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016-04-20

  1.为什么要制定《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现行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还不够科学,唯分数论影响了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来解决。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在《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又对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领导多次召集专题会议,对起草研制我省《实施方案》提出了时间表、任务书。在这一背景下,我省根据国家顶层设计,结合四川实际,围绕“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在“考什么”、“怎么考”、“如何录”上入手,制定了《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应当说,这次改革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也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深入、最触及本质的一次改革。

  2.《实施方案》是怎么形成的?

  我省《实施方案》的研制过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开展论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上海和浙江试点方案的基础上,教育厅先后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市州、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和教研机构、不同类型高校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校长和学科教师的意见建议,对相关重大理论和实践操作问题,开展了全面论证。二是汇聚各方力量,整体系统设计。组织了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教研机构、高校及高中学校等在内的专家、校长、教师、研究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了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的意见,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2.6万份,吸纳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后又征求了政府和省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邀请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讨论,提交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教育委员会和省决策咨询委员会教育文化组、省教育厅咨询专家团进行了专门审议。同时,报请教育部有关司局对我省《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在此基础上,经反复论证修改,数易其稿,并报教育部同意备案,形成了目前的《实施方案》。

  3.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简称“三个有利于”)。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规则,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把促进科学选才作为改革的重要任务,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简称“三个坚持”)。

  4.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循序渐进,分步实施,2018年全面推进,到2021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5.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思路是什么?

  根据国家的顶层设计和我省的实际情况,我省对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具体部署,主要思路是:

  (1)突出改革的导向性。强调考试招生改革对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把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放在首位,各项改革举措都紧紧围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力求在扭转应试教育局面、克服“一考定终身”、“打破唯分数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给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发展希望和公平机会。

  (2)注重改革的系统性。一是重视考试、评价、录取等各个环节改革之间的相关性,强调考试制度、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设计和协调配合。二是重视学生成长成才发展的连续性,将高考招生与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构建“点”与“线”评价机制。三是突出各级各类教育的关联性,打通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各类教育有效衔接的通道。这些内容环环相扣、层层深入,有力促进各项改革的良性互动和整体推进。

  (3)坚持改革的公平性。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基础上,着力于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着力于建立保障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优质教育机会均等的新机制,着力于缩小区域、城乡、群体之间入学机会差距。

  6.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什么要分两步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鉴于先行一步的上海、浙江仍在试点探索之中,考试招生改革的措施、效果需要时间来检验,“毕其功于一役”既不现实,也不科学。因此,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先专项改革、探索试点,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原则,我省提出了《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分两步走”的工作思路和时间节点。

  第一步(2016年至2017年):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语文、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以及外语科小语种(含听力)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听力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2017年至2020年,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第二步(2018年至2021年):从2018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时间调整到每年春季进行,全面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分两步走”,既可按计划有序推进,又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因此,《实施方案》对2018年前的专项改革尽量细化,暂不能细化的,将通过配套文件解决;2018年及以后的改革提出总体方向,待上海、浙江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适时推出我省具体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7.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主要致力于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处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必须渐进式地从顶端改革做起。目前高招综合改革主要致力于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扩大学生、高校双向选择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培养自己的专业取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二是推进综合评价。普通高考选拔标准实行高考与学业水平考试、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评价体系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三个结合有助于解决过去评价标准过于单一的现状,对推进人才评价和高校选拔方式的转变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可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有2次考试机会,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一定程度的弱化。

  8.考生选择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升入高校的通道有了选择。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既可在春季参加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升入高校,又可在夏季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升入高校。

  二是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了选择。考生可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在规定的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三是对外语考试次数、时间和成绩的使用也有了选择。考生可自主确定外语考试的次数、时间,选择分数高的一次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9.高校招生自主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采取多元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如既可通过统一招生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也可通过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渠道选拔人才。

  在高考统一招生中,高校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自主确定按专业大类或按专业招生录取。同时,学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科目组合,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等提出要求。

  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高校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自行组织学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提出技能测试成绩在录取时的权重。

  10.哪些方面减轻了考生负担?

  高考综合改革减轻考生负担,主要是通过增加考生的选择性、增加机会和减轻压力来实现的。

  一是选择增加了。按照《实施方案》,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高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升学发展通道;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考生可自主确定选考科目,让考生选自己想学且自己认为学得好感兴趣的科目进行考试,“考己所长”、“考己所好”,学习负担相应减轻,学习效果也会提高。

  二是机会增加了。从2021年起,统一高考中的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这与现行集中1次相比,心理影响及产生的负担是不一样的。

  三是压力减轻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对于国家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高中课程实行学完即考,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可以分散备考的门数,缩短备考的持续时间,减轻考试带来的心理压力。同时,学生可根据自己兴趣特长自主选择3门考试科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学习有兴趣和擅长的科目,学习压力相对较轻。

  11.今后普通高考录取的依据是什么?

  我省《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以后普通高考录取主要是“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到2021年高中毕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一要依据考生高考时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成绩,二要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一参考”是指,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到2021年高中毕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要参考其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考成绩不再是高考录取的唯一依据,人才评价标准向多元化方向迈出新的一步。

  12.考生高考总成绩是如何构成的?

  从2021年高考开始,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满分仍各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在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时,需按等级进行赋分,其分值和等级划分、计分办法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再作出具体规定。

  1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内容是什么?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检验学生达到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全面考核,《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科目全部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每门课程学完即考。二是坚持自主选择,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考试,以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开始,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确保考试成绩可信可用。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将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细则中予以公布。

  14.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哪些内容?如何确保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它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才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因此,加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于培养一个积极向上,有社会责任感,心智健康的接班人是十分重要的。

  为确保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有序、真实可信,我省将同步建设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管理平台,依托信息技术手段,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方式和评价过程,严格程序,突出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情况。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办法和要求等将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中予以公布。

  15.高校如何使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在高考统一招生中,高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大类或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提出不超过3门的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成绩一并计入高考总分,在高校录取时作为依据之一。同时,高校在录取时,还要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期全面、立体、客观地了解和评价考生。高校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会提前向社会公布。

  16.对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我省有何举措?

  过去高考加分有鼓励性和扶持性两类。高考加分政策在历史上发挥了一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等问题。这次改革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省科协2015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意见》,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取消除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项目外的所有扶持类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取得原规定奖项、名次、称号的,加分分值一律调整为5分。二是继续执行我省现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但政策中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院校按学校认可的分值投档。三是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17.我省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改进方向?

  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改革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决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根据我省改革进程,目前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改革主要在批次的调整和投档模式的完善上。2015年,我省已将普通高校录取本科第二批次与本科第三批次合并。2016年起,我省还将逐步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在普通高校招生中,推进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在艺术类院校(系)招生中,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办法的同时,积极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探索“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体育类本科、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文化和专业双上线的前提下,依据专业成绩位次,从高到低向高校投档。高校可以对考生的文化成绩提出高于省控线的要求。

  18.如何深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

  《实施方案》提出,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同时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人才,又使学生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推进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入学考试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进行。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中职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情况择优录取。除了春季考试,学生也可参加夏季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19.近几年高职单招和职教对口招生办法有调整吗?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在2021年前,高职单招和职教对口招生两类入学考试时间和录取办法不变,但要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类别,加大技能测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高职单招文化考试由省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招生学校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由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各科成绩所占权重;职教对口招生文化考试科目不变,已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类别不再组织专业综合考试。高职单招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职教对口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制定考试大纲,逐步实行按专业大类统一布点、委托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负责实施。根据试点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后将逐年增加实行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直至2021年全面实行技能考试。

  20.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实施进程是怎么安排的?

  我省从2015年开始已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为推进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2016年将进一步扩大分类考试规模,学校所数和招生计划将进一步提高。到2017年,我省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将达到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左右,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21.如何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入学机会?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大学的问题,也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的比例。今后这些地区的学生仍然会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一是我省将继续大力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我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二是积极支持高校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三是省属高校继续招收免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定向生;四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22.我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有什么变化?

  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考试是整个考试招生改革的基础,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建立更加科学、明晰、便捷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破解义务教育择校难题,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因此,我省将总结推动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办法。同时,将制定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全面推行将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的方法,推行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多元录取机制,坚持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23.如何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一是健全招生章程发布机制。高校按规定要求每年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在招生章程中实事求是、明确清晰地载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是健全招生录取监督机制。高校应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管理和监督作用。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高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三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高校作为招生录取的主体,应及时回应处理各种录取申诉问题。

  四是建立招生问责制。校(院)长是高校招生录取第一责任人,录取通知书由校(院)长签发,对录取结果负责。

  24.如何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探索建立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衔接沟通体系,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逐步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本科高校招收专科高职院校毕业生比例、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比例。对中职毕业生中符合一定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经相关高职院校考核后可免试录取。探索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逐步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及其他教育形式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鼓励省内高校单独招收残疾考生,增加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升学机会;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提供便利。

  25.如何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

  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是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健全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三是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建设。四是健全学校自律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考试公平。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