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办: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66号)、《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18号)和《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体类专业招生工作改进意见》(川招考委[2015]63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政策办法
1.参加不作分省来源计划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专业成绩合格且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类专业校考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2.参加具有专业单考资格并作分省来源计划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合格且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类专业校考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对应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3.参加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定本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以下简称认定成绩院校)的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只达到省定专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只填报省内和认定成绩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
4.体育类考生按专业的本、专科层次分别填报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体育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本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外院校体育类本科、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只达到省定专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外院校的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
5.报考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以外的普通类其它批次志愿。
6.参加普通高考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参加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类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两类考生志愿不能交叉填报。
7.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一志愿投档时,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结合分市州招生计划,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分市州实施范围县的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在全省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8.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和免费师范生本、专科录取中未完成的计划,将向同批线上未录取考生公开进行征集志愿。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投档模式
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投档模式有以下4种:
1.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
2.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省内院校编导类专业统一按此种模式投档;
3.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文化成绩加权求和所得折算分从高到低投档。
4.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全部投放学校(此种投档模式仅限于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的院校(专业))。
以上几种投档模式均在《招生考试报》“2016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以下简称“招生计划合订本”)中院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请考生仔细查阅。凡未注明投档模式的,录取投档时均为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全部投放给学校审录。
为了降低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难度和落榜风险,从2016年起,我省在体育类专业本科、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在政审和体检合格,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依据体育专业成绩排序确定考生的位次(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保留2位小数;院校可提出文化成绩高于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作为投档条件,但应在本校的招生章程中公布),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学校投档。在对考生位次排序时,当投档成绩相同时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依次排序:文化统考成绩语文、外语。
三、今年指导考生填报艺体志愿的几个注意事项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体类本科批(含职教师资、省属院校免费师范本科)、艺体类专科批(含对口高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专科)共3个批次进行,考生一次性通过网络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生志愿”(以下简称“艺体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单独举行专业考试且计划未分到四川的省外本科院校。艺体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进行。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2.艺体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本、专科第一志愿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第二志愿为4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第一志愿仅限本市州实施范围县合格生源填报,考生填报非本市州志愿无效;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全省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3.体育类本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4.艺术类(不含计划到我省的校考艺术类专业和省统考音乐大类中的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专科批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设置1个学校志愿,第三志愿设置5个顺序学校志愿,以上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计划到我省的校考艺术类专业和省统考音乐大类中的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专科批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设置1个学校志愿,第三志愿设置5个顺序学校志愿,以上学校志愿内只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上述所有类别的第三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供学校审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所报专业类别(或专业)省控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根据考生自然顺序志愿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列入该校的投档名单。当计算机检索完所有未满额的学校后,一次性投档供学校审录。
5.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各类专业成绩分段统计表在“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和“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zk789.net)上向社会公告,可作为考生选报志愿的参考。
6.今年招收艺术、体育类专业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代号,招生层次、专业类别、投档模式、计划数等均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公布的为准。招生院校在各种媒体和广告中公布的与“招生计划合订本”不一致的,均以“招生计划合订本”为准。
7.对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除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类专业外,其余类别均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根据招生学校确定的投档模式划线投档。各地除在指导填报志愿时,引导考生查阅“招生计划合订本”、院校的《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了解院校对专业、文理科类、文化、身高、体检、单科以及性别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投档模式及录取原则,根据自己优势选报院校及专业志愿,避免误填。
8.在填报志愿时,所填院校及专业代号必须准确,若有考生因报考院校及专业代号不能在“招生计划合订本”中查到,请各县(区)招考办进行认真复核后速与各市州招考办联系询问,若确实不能查到,市州招考办应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待得到确认后再行指导考生填报。
四、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及要求
1.艺体本、专科志愿的填报时间统一为高考成绩公布后,6月23日至6月26日一次性填报,全省统一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7:00。请各级招考办加大宣传力度,周知考生,认真细致的做好艺体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
2.艺术、体育类考生志愿数据由各市州招考办于6月26日18:00以前传送至省教育考试院计划信息处。6月2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艺体各类专业招生录取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
3.录取期间,艺体类专业招生的征集志愿时间大致安排如下:本科批次在7月15日左右,高职(专科)批次在7月26日左右。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符合条件未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征集志愿的办法及要求将在录取期间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尚未录取、但在征集志愿投档时已确定录取的考生,其征集志愿无效。
4.考生填报志愿是一项复杂细致的重要工作,各市州招考办要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加强对填报志愿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切实保障艺体志愿填报工作圆满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