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本科第一批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未完成计划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办: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少数民族预科录取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全面完成未完成计划,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决定对本科第一批院校少数民族预科未完成计划实行第二次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2日14:00至17:30。拟选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网址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如遇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对准备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考生应查询该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学校要求,避免误填。
在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为本科第一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未完成计划的部分,有关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三、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征集志愿对象
本次征集志愿对象为高考实考成绩达到未完成计划院校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调档控制线(见附件)且未被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2.征集办法
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附件: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少数民族预科征集志愿的院校及调档控制线(第二次)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