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1-05-30 来源:上海高考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山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晋政办发〔2011〕6号)、山西省《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委字〔2011〕1号)的精神和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名

  1.高考报名工作执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10〕17号)文件规定。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其他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各县(市、区)招办要按照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进行严格认真审核,属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材料要报市级招办复核后报省招考中心审核。

  4.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5.体检工作由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切实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

  6.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省招生委员会在本省指定一所终检医院,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体检医院要在每个考生的体检表上认真填写“报考专业指导建议”中的项目,并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县(市、区)招办提出申请,在省指定的终检医院复查,作出最终裁定结论,并将复查结果填写在复查结论栏内,录取时以复查结论为准。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填报志愿

  7.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专科)志愿;8月3日至4日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志愿。

  8.志愿栏的设置:志愿表共设八个志愿栏。第一栏是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第二栏是提前批军队公安等本科院校志愿(分两批);第三栏是提前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四栏是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分A、B两类);第五栏是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分A、B、C三类);第六栏是定向本科院校志愿(分1A、1B、2A、2B);第七栏是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第八栏是专科院校志愿;每批次二志愿设若干平行志愿。

  9.专业志愿栏的设置:第四、五栏本科院校志愿中,每所院校设三个专业志愿,其余各栏每所院校各设两个专业志愿。每所院校专业志愿栏后均设有“去否其它专业”志愿栏。考生在“去否其它专业”志愿栏中若填涂了“去”,如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学校可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如填写了“否”或不填涂,学校不再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

  10.所有院校均不设服从调剂志愿。各批次按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分批次实施网上征报志愿。

  11.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分别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12.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艺术类填报有关院校的相应专业志愿。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史类填报该院的相应专业志愿。

  13.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报考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填报志愿,其中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我省填报志愿规定要求统一填报;澳门高校内地招生由考生直接登陆澳门高校网站填报志愿并确认。

  14.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必须严格按《山西省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编号、院校名称、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准确填写在志愿表上,出现不一致,以“机读志愿卡”所填涂志愿为准,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填报的志愿表(卡)是招生部门调配档案和招生院校录取的重要依据,须由考生亲自填涂,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填涂必须规范。志愿信息采集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考试

  15.我省今年继续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另外,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

  参考。

  16.考试科目及时间:

  6月7日9∶00—11∶30语文?

  15∶00—17∶00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

  6月8日9∶00—11∶30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15∶00—17∶00外语(听力测试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17.体育、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在文化课统考前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或有关高校组织进行;外语口试在高考成绩揭晓后,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