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高考实用手册(二):体育、各类艺术类专业招生

2014-06-19 来源:

  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有何规定?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二级以上(含)运动员称号、经招生院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文化成绩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和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成绩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院校提出申请,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投档,招收院校择优录取。

  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者,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按照二级运动员录取办法录取:也可经本人申请,由招生院校对其进行文化课单独考核,招生院校将考核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核准后,可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报考体育类院校的考生能否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第二批本科(A、B、C类)及专科(高职)院校批次体育类院校志愿和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同时投档,体育类考生第二批本科(A、B、C类)及专科(高职)院校只能选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所在第二批本科(A、B、C类)及专科(高职)批次不能同时填报。

  其他批次,体育类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文、理)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报。

  体育类院校(专业)如何录取?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体育类院校(专业)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院校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文化或专业成绩等有特殊要求的,按院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一批本科(A、B类)院校的体育类计划列入提前本科批次录取。

  对艺术特长生招生有何规定?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考生,统考成绩达到试点高校在我省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满足试点高校对人选考生所确定的相应录取要求,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投档线按试点高校在我省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和确定的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报考艺术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要求是什么?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得省外普通高校本科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校考合格证,且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专业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省外相关艺术院校志愿。取得省统考未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省外相关艺术院校志愿。

  专业成绩达到我省统考的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以及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划定的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报考艺术类院校能否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一批本科(A、B类)批、第二批本科(A、B、C类)及专科(高职)批次艺术类院校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同时投档,艺术类考生第一、二批本科及专科(高职)批次只能选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在第一、二批本科及专科(高职)批次不能同时填报。

  其他批次,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类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我省艺术(理、文)类各批次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理工类或文史类分数线的65%划定。

  艺术类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如何执行?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划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4个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专业)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自行划线。

  提前批次的其他院校执行我省确定的艺术第二批本科(A、B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专科艺术类专业及其他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招生,按我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高职)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的使用办法有何规定?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的使用办法: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我省所有高校、外省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除外)及专科(高职)院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使用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使用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我省高校使用省联考成绩,省外院校是否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由招生院校确定。省内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分类划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高校录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

  J艺术类院校或专业投档、录取的办法是什么?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艺术院校或专业的投档办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招生委员会《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制定。艺术院校或专业的录取办法是基于进档考生而言,由招生院校制定。

  使用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的艺术类院校或专业投档的办法是: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线的考生中,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依据学校要求按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投档,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高校没有特殊要求的,以及外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按专业成绩投档择优录取。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投档办法分两种:①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以及参照31所独立设置的11所高校自行划定本科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档;②其他高校的艺术专业执行山西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达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档,由院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报考山西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有何规定?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以文史、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有何规定?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师范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以文史、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汉语言文学(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有何规定?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录取时,在报有志愿且文化与省联考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均合格生源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汉语言文学(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录取时,在报有志愿且文化与专业均合格生源中,按文化成绩的80%与专业成绩的2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山西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有何规定?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以文史类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在文化和专业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文史类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达80分(含)以上,按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使用省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省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达文史类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院校或专业有何规定和要求?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省统考的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对考生报考省外高校的校考有合格要求,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合格总成绩不低于55分;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不低于70分;书法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没有取得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省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其他专业对考生报考省外高校的校考没有合格要求。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