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公告[2014]第12号
我省第二批本科A类部分院校艺术类仍有缺额(含新增计划),现予集中公布,公开征集志愿。
一、征集志愿时间:
8月1日22时—8月2日11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征集志愿条件:
1、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省第二批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文311分、艺理300分)。
2、填报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美术达200分、音乐达68分、舞蹈达63分、表演达77分;填报专业成绩使用省联考成绩的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达78分、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达310分。
3、填报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凡统考涉及的专业须统考专业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均合格,统考未涉及专业须校考成绩合格(统考未涉及专业详见山西招生考试网2013年11月22日《关于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部分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因合格生源不足,可允许省统考或联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填报(详见院校备注),在投档录取时,校考合格考生优先。未做备注说明的均使用校考成绩。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凭考生号、登录密码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志愿。
每个考生可填报一个第一志愿院校和四个平行参考志愿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四、院校收费标准以《填报志愿指南》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五、二本A类院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二本B类院校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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